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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地区文化发展史
毕节地区历史悠久,文化源远流长。在旧石器时代早期,就有人类在这片土地上劳动、生息和繁衍。黔西观音洞古文化遗址的发现,表明早在五六十万年前,先民已集体穴居,从事采集和狩猎,在大自然的顽强搏斗中,开创毕节的远古历史,创造毕节的远古文化。进入新石器时代,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古人类将文明继续向前推进,已经掌握制陶技术和稼穑之术。水稻的种植、陶器的制作在毕节已有七八千年的历史。商周至春秋战国时期,先民从穴居走向屋居,并已掌握铜、铁冶炼技术。秦朝时期,秦始皇开五尺道,北起川南宜宾,南至云南曲靖,入今贵州境内,地处黔西北的今毕节地区即与中原有着政治、经济、文化联系,至汉代,毕节已初开昌明。蜀汉时期,赫章可乐(原称柯乐洛姆,洛姆为彝语,汉语意译为大城)在西南地区,与能沽洛姆(成都大城)、尼兹洛姆(宜宾大城)、点措洛姆(今大理)齐名,为烟柳繁华之地。明代,境内教育逐渐发展,文人学士增多,为文化的繁荣培植根基。民洪武年间,彝族女政治家奢香夫人开“龙场九驿”以通滇蜀,沟通本土文化与滇蜀文化。明洪武十七年(1384年),“调北征南”而来的世籍军户在驻地屯田戍守,安家落户。清康熙年间,实行“改土归流”政策,大批移民涌入今毕节地区。“调北征南”和“改土归流”,使毕节地区本土文化与巴蜀文化、荆楚文化、江南文化、湘桂文化融会、整合、升华,促进境内文化发展。清代,今毕节地区有人文蔚起之象,才人俊士倍出,各领一时风骚,其中,清末毕节人周素园在贵阳创办《民报》,为贵州办民办报纸宣传革命的第一人。同时,文人结社兴起,先后创立了“印山诗社”、“桐荫诗社”、“小印山诗社”、“朝阳花诗社”、“海棠诗社”等。清乾隆年间,文琴传入黔西,至光绪年,黔西州、大定府、平远州(今织金县)文琴玩友纷纷结社,频频聚会,文琴坐唱一时兴盛。演艺之事也不乏,先后修建了黔西武庙戏楼、威宁万寿宫戏楼、毕节川主庙戏楼、织金三楚宫戏楼等。
二
民国初年,“五四”运动给毕节吹来新文化东风,少年贵州毕节分会、黔西学生联合分会演出队、织金新剧团、黔西新场(今金沙)公演新戏筹委会、黔西师生演剧会等社团的新戏演出令人耳目一新,大定、毕节先后有私人经营和开办电影院。抗日战争时期,毕节地区文化活动的高潮出现,中共毕节地下党直接或间接领导的以抗日救亡为主旨的革命文化活动蓬勃发展,显示出强大生命力。1933年冬,林青、缪正元、秦天真等组织成立贵州省第一个抗日救亡文艺团体——“草原艺术研究社”,开展的歌咏、演剧、绘画活动,奏响贵州革命文化的第一声号角。之后,“毕节民众俱乐部”暨“抗敌后援会”、毕节“孩子剧团”、毕节“学生寒假工作团”、织金“学生寒假工作团”、“大定职中抗日宣传队”、黔西“雪光抗日宣传队”、玉屏职中“抗日救亡工作团”等文艺社团,均是开展进步文化活动、进行抗日宣传的先锋和中坚。1935年和1936年,中央红军和红二、六军团长征先后途经毕节。红军运用写标词语、画漫画、教唱红军歌曲、进行文艺演出、举行军民联欢会、印发宣传资料等开式,开展广泛宣传活动,撒播革命文化火种。在抗日救国的伟大历史潮流中,各种文艺社团纷纷成立,大大小小的文艺社团数量逾百。抗日歌咏活动、演剧活动和其他宣传活动异常活跃,抗日歌声响遍黔西北城乡,抗日戏剧演出从小舞台走向社会大舞台。抗日战争胜利后,国民党当局加紧对进步文化活动的压制,一度活跃的文化阵地空旷沉寂,但“地火”仍在运行。1946年“SOLDO(5·1)合唱团”公演《黄河大合唱》、弘毅剧团公演《升官图》,毕节仍然站在进步文化的潮头。
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十分重视文化艺术工作。1949年12月下旬,毕节新华书店挂牌营业,1952年大定、织金、黔西等县文化馆先后建立。大定、毕节开办“大众阅览室”,织金、大定、金沙、威宁等县开办“群众书店”或“人民书店”。黔西“红星剧团”、大定机关业余京剧组等业余文艺社团先后建立。金沙县人民政府建起简易剧场。读新书、唱新歌、演新戏成为时尚,新文化迅速占领全专区文化阵地;解放军带来的打腰鼓、扭秧歌等新的形式一时风靡全区机关、学校、城镇和乡村。至1955年,全专区各县均建立文化馆,有组织辅导群众文化活动的专门机构,农村俱乐部、业余剧团、图书室、花灯组、创作组、文娱组等星罗棋布,初步形成以文化馆为中心的文化网络,农村文化组织紧密配合中心工作和生产劳动,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艺术形式,开展演出活动,丰富了农民群众的文化生活,也使农民从中受到社会主义教育。在城市、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和街道的群众文化活动也很活跃,业余文艺团体纷纷建立,频繁进行文艺演出。城乡文化活动广泛开展。1953年——1956年,各县先后建立新华书店,区供销社建立图书销售门市部或专柜,构筑起图书发行网。1956年,毕节专区举办解放后首届文艺汇演,毕节、大方、黔西、织金、威宁等县也举行文艺汇演。在此期间,黔西县成立文琴剧团,毕节县成立川剧团、杂技团。
“大跃进”期间,群众文化活动遍地开花,群众文化组织、机构竞相建立,大多数人民公社建立文化馆、文工团,管理区建立文化站、俱乐部,全专区共建立文化馆96个、文化站592个,生产大队亦建立文工队、图书室(组)、创作组、读报组、山歌队等业余文艺组织。大方、金沙、织金、威宁简易电影院和黔西、水城新影院先后建立,至1959年底,全专区放映单位在册数达58个。
1960年——1962年,区、社群众文化团体纷纷解散,各县专业剧团合并或撤销一律精简,地区成立京剧团、川剧团、黔剧团,区办电影队全部停办,1961年全专区放映单位在册数减为28个。新华书店下伸网点全部收缩,只保留县新华书店。
1963年——1965年,贯彻执行中央“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全专区经济形势好转,文化艺术事业随之复苏,生机盎然。在此期间,为配合阶级斗争、生产斗争和科学试验三大革命运动,全专区掀起学习毛主席著作和唱革命歌曲的热潮,各县文化馆组织小分队下乡演出,各农村电影队实施定点、定线、定场次、定收入的普及规划放映,专业艺术团体演出活跃,地区京、川、黔三剧团的演职人员自带行李上山下乡为群众演出。
“文化大革命”时期,传统剧目一律被禁演,剧团主要学演“革命样板戏”,各放映单位放映的主要是八个“样板戏”和《地道战》、《地雷战》、《南征北战》等影片。地区和各县多次举办文艺汇演,节目的主题大多被限定在表现无产阶级思想和资产阶级思想、社会主义道路和资本主义道路、无产阶级革命路线和资产阶级反动路线两种思想、两条道路、两条路线斗争的范围。
四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毕节地区的文化艺术事业步入新的发展和繁荣时期。70年代末,境内开始建立农村文化站,至80年代,全区多数乡、镇建起文化站,群众文化网络形成。80年代中期,大方、黔西、金沙、织金、威宁、纳雍等县建立民族文化工作队,民族文化工作队既是文艺演出队、宣传队,又是群众文化工作辅导队。各县文化馆,或新建,或扩建,面貌一新,馆舍条件大为改善,馆内设施也大为充实,大大提高开展群众文化活动的能力。群众文化工作队伍不断扩大,人员素质不断提高,各种文化活动、节日活动丰富多彩,活跃和丰富人民群众文化生活。大方县文化馆1981年获“全国农村文化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地区各县及毕节师专、毕节教育学院等学校也新修图书馆。建立起图书馆。群众办电影热潮掀起,国家、集体、个人一起办电影,电影放映单位特别是集体和个体放映单位迅猛增加,1985年,全地区各级各类放映单位达484个,城市影院和农村影院放映场次大幅度增长。各级政府进一步重视文物保护工作,建立文物机构,地区成立文物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各县建立文物管理所,开展文物普查,实施文物保护,进行文物维修,地区博物馆和大方奢香博物馆建立,文物、博物事业取得显著成绩。文学、戏剧、曲艺、音乐、舞蹈、美术、摄影创作也取得可喜成就。文学作者队伍日益壮大,在省内外公开出版发行的报刊上发表小说、诗歌、散文的作者日益增多。大戏《水西遗恨》、戏剧小品《请你赴宴》、《刘红贵相亲》、《金贵劝妻》、《怪招》、歌曲《老水牛角弯弯》、《爷爷的故事》、《祖国爱我,我爱祖国》、苗族芦笙舞《滚山珠》等在全国文艺赛事获奖。仡佬族舞蹈《打亲敬酒》、彝族大型广场集体舞《乌蒙欢歌》在首都文艺舞台上展现风采,中国画《乌蒙星火》、《睛朗的乌蒙》、版画《苗寨今朝》、民间绘画《漆林曲》、《跳花坡》、《巧手》、《牧归图》等参加了全国美展。民族民间文化艺术大放异彩,民族民间戏剧、音乐、舞蹈瑰丽多彩,民族民间服饰、工艺绚丽斑斓,民族传统节日勃然兴盛。同时,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毕节地区的文化市场迅速发展和扩大,初步形成演出市场、电影市场、娱乐市场、书刊市场、音像市场、美术品市场、业余艺术培训市场、印刷出版等多门类组成的文化市场体系。按照“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的方针,地、县(市)均成立文化市场管理稽查队。对外文化交流也日益频繁。
五
1988年,时任省委书记的胡锦涛同志倡导,经国务院批准,成立毕节“开发扶贫、生态建设、人口控制”试验区。毕节试验区建立20年来,在地委、行署和各县市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区各项文化工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党的“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坚持“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坚持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以构建和谐文化为己任,各项文化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有力地推进了全区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促进了全区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
一是文化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在地委、行署领导和有关部门的支持下,我区文化体制改革得到不断深化,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在进行大量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针对不同类型的文化事业单位,采取了不同的改革方案。2001年,在地区影剧场加挂毕节演出公司的牌子,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管理,填补了我区没有演出经纪机构的历史。2003年,经过近20年的探索,撤销了原地区京、川、黔三个专业剧团,进行人员和资产重组,组建了毕节艺术团,并于2005年加挂了毕节地区民族歌舞团的牌子,2007年和2008年连续两年公开向社会招聘和特招了22名艺术人才。我区文艺团体的改革,开了全省的先河,得到了省文化厅的充分肯定,并获地委宣传部颁发的改革创新奖。2004年,根据省编委要求,全区各县(市)文体广局加挂了新闻出版(版权)局牌子,增设了新闻出版、版权管理职能。2005年,地区图书馆和毕节艺术团被列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试点,实行了全员聘用制。2006年,经地委研究,撤销了原地区文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牌子,成立了副县级机构的地区文物局,并加挂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局的牌子。各县市区文艺团体得到了恢复,纷纷组建了各种类型的民族艺术团或歌舞团。2007年,全区文化系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已全部完成。2008年,地区电影公司完成了转企改制工作。
二是社文工作和群众文化蓬勃开展。在社文工作上,坚持“群众文化群众办,社会文化社会办”的社会文化工作路子,从直接办文化向管文化过渡。积极鼓励社会各有关部门、各行业、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集体、个人关心、支持、资助和兴办社会文化事业和文化活动,对群众性的文化活动提供服务和支持。在群众文化活动上,组织开展了各年度春节、“五一”、“十一”黄金周系列群众文化活动,开展了“三下乡”和进社区文艺演出及各种专题演出活动。在节假日期间,全区各种文化活动形式多样,不断丰富了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就地区讲,近些年来,毕节民族乐团、管弦乐团、小杜鹃艺术团、老年腰鼓队、秧歌队、红杜鹃京剧票友艺术团、杜鹃女子合唱团等群众性业余文艺团体相继成立,在文化部门的正确引导下,开展了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化活动。在2005年至2007年全省开展的“多彩贵州”歌唱大赛、旅游形象大使大赛和舞蹈大赛中,我局积极参与毕节赛区的各项工作,承办了地直单位海选赛和全区选拔赛,协助地委宣传部组织节目到省参赛,我区选手在各项大赛中均取得了好成绩,为毕节争得了荣誉,提高了毕节的知名度。各级文化部门、图书馆、文化馆充分发挥作用,积极组织开展各种文化活动,活跃和丰富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大方县文化馆1991年获“全国先进文化馆”称号,1994年获“全国文化先进集体”称号,大方县图书馆1989年和1994年两度获文化部授予“全国文明图书馆”称号,毕节县文化馆1990年获“全国先进文化馆”称号,金沙县文体广局1995年获“全国先进文化集体”称号,毕节市1997年获“全国先进文化县(市)”称号。
三是文化基础设施建设进程加快。1997年建成毕节地区图书馆,总投资690余万元,总建筑面积8400平方米。“十五”和“十一五”期间,通过努力,我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得到了国家和省的支持,获审批立项新建的县级图书馆、文化馆共9个,“两馆”建设工程2004—2006年连续三年被纳入了地委、行署的“十件实事”之一。截止2007年底,国家和省共匹配建设资金600万元,地区配套资金150余万元。我区206个乡镇综合文化站被省纳入“十一五”期间建设项目,到2008年已获批新建13个。由地区财政投资600余万元新建的规模藏书为100万册的地区图书馆于1997年11月建成投入使用。黔西县政府投入100多万元,对东山剧院进行了装修。赫章县政府投资新建了影剧院。部分县建成了县级宣传文化中心。全区250个乡镇办事处建立了文化服务中心(综合文化站),已建村级图书室1568个。地区群艺馆、毕节艺术团引资对办公楼进行了开发改造。地区新华书店投资6000多万元修建的集图书、音像、电子出版物、酒店、办公于一体的综合大楼已投入使用。列入2008年地委、行署“十大在建项目”之一的毕节大剧院、博物馆、科技馆和图书馆新建项目以及大方奢香博物馆升级改造工程、毕节中华苏维埃川滇黔省革命委员会旧址、红六军团政治部旧址、贵州抗日救国军司令部旧址改造工程正加紧进行。其中毕节大剧院建设工程预算为2.9亿元,博物馆建设工程预算为0.8亿元,“三个旧址”改造工程预算为350万元。为抓好“农家书屋”建设工程,通过争取和申报,2007年由省新闻出版局出资新建了32个“农家书屋”,2008年将继续新建300个“农家书屋”。同时还争取到省文明办在毕节地区新建40个“农民文化家园”。 在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上,2007年威宁县被省列为试点,建立了县级支中心和28个村级基层服务点,2008年获批新建2个县级支中心、3个已申报待批,“十一五”期间有3694个村级基层服务点被纳入新建项目,目前地县配套资金已全部落实。
四是文艺创作成果累累。毕节试验区建立的20年间,为反映试验区建设成就,积极组织广大文艺工作者深入生活,深入实际,创作排练了一批具有时代精神、地方特色、民族特色的优秀文艺作品和节目,在丰富人民群众文化生活的同时,也走出区外,扩大影响,多次在国家、省获奖。其中小品《孔雀岩》、小戏《造林人家》获文化部“群星奖”银奖,大型戏曲本《水西遗恨》获全国第四届少数民族戏剧剧本“孔雀奖”银奖、中国首届京剧艺术节“程长庚”演出奖、贵州省“五个一工程”奖、省第二届戏剧文学奖一等奖,《铜铃声声》、《月琴叮咚》、《哑女》分获第五、六届残疾人艺术汇演比赛银奖和金奖,《铃铛舞》获全国山花奖,黔西北大型民族歌舞《乌蒙魂》获全省第三届少数民族文艺调演创作金奖、舞美金奖和组织奖,并制作成光碟,作为对外宣传资料,小品《老子、儿子、房子》参加第五届中国曲艺节被评为精品节目、并获省第三届社科成果文艺二等奖,广播剧《辣椒王招亲》在贵州广播电台、毕节交通音乐台播出、并获省第三届社科成果文艺二等奖和贵州省第十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入选作品奖;小品《墓地》获中国国际殡葬博览会文艺调演优秀奖等据不完全统计:创作的戏剧、小品、曲艺有300余个,省级获奖70余个、全国获奖10余个。创作美术、书法、摄影作品2000余件,在国家、省级刊物发表100余件,外文版发表10件,获国家级奖80余件。创作音乐作品600余首,获省级奖80余首、全国奖5首,3首被编入全国音乐教材,4首由中央电视台录制播放。音乐理论文章35篇在全国学术会议上交流宣读,其中24篇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
五是对外文化交流活动不断扩大。长期以来,文化部门把对外宣传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积极开展各类文化交流活动。自毕节试验区成立至20世纪90年代末,文化部门组织文艺节目和作品参加全国、省际间各种赛事展演比较有影响的有苗族技巧芦笙舞“滚山珠”参加了广州中华博览会、1990年北京亚运会、香港中国少数民族艺术表演、北京中华民族园、东欧四国、加拿大等地演出,轰动了国内外;大方县农民画、彭德银农民画在陕西、吉林、北京的画展,引起国家对毕节地区农民画的重视;连续七届组队参加由贵州、云南、四川11个县、市联办的赤水河之声音乐节,均取得较好成绩;组队参加西南三省十市、地、州2—6届歌舞厅交谊舞和歌手大赛,每届均取得较好成绩;2001年以来,各类文化交流活动更加频繁,形式更加多样。体现在:一是引进区外、省外乃至国外演出团体来毕节演出。主要有贵州省民族乐团来毕慰问演出,贵阳市和黔西南州宣传文化系统走进毕节试验区文化交流演出,贵阳、遵义、六盘水、毕节四地京剧票友演唱会,西南三省六地(市)“相约毕节”京剧票友演唱会,深圳市交响乐团来毕慰问演出,多次举办国内及港台著名歌星大型演唱会,俄罗斯艺术团、哈萨克斯坦“桑拉塔娜”国家歌舞团来我区演出等。积极配合旅游,搞好各种推介宣传活动。如两次组织文艺节目参加在重庆举行的“神奇乌蒙、清冷世界”旅游推介演出活动,配合旅游部门在中央电视台旅游频道宣传毕节地区旅游资源并演出,与毕节电视台等部门联合录制76集大型宣传记录片《神奇乌蒙》,并制作成光碟作为外宣资料。
六是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深入推进。我区文物工作认真执行“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加强管理,合理利用”的方针,做好《文物保护法》的宣传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下,文物保护经费逐年有所增加,通过国家、省文物局、地县政府拨款和社会集资等渠道,用于文物维修保护的经费达到600多万元。通过积极申报,到2006年,全区共有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6处33个文物点、省级27处、县级173处。赫章可乐遗址、威宁中水遗址分别于2001年、2006年被评为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完成了“毕节地区文物生态园”的保护建设规划;完成了国保、省保的保护范围划定工作;完成了省保以上的文物档案建立工作;参加了《中国文物地图集》(贵州分册)的编制工作;编辑出版了《毕节文物》二、三、四集,《金沙文物志》、《织金文物志》、《地区文物名胜》、《毕节市文物志》、《地区文物志》、《毕节地区文物精粹》、《毕节地区石刻艺术》、《毕节地区文物地图集》、《毕节地区文物史迹画册》等。全区文物藏品达3000余件,其中,历史文物600余件,已定级的一级文物10余件,二级文物60余件。地区博物馆建设被列入行署“十件实事”之一,投资约8000余万元,各项建设工作正在实施之中。与此同时,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也取得了明显成效。2006年以来,在全区开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性调查、申报工作中,我区先后两批公布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共206个。其中,国家级有5个,省级有16个,县(市)级有185个。4名传承者被省公布为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全区文物部门在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日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全社会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意识。
七是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为使文化市场管理工作得以健康有序的发展,认真执行了“一手抓管理,一手抓繁荣”的方针。在管理上,根据相关管理条例,完成了全区文化、新闻出版市场从分级管理向属地管理的过渡。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管理的原则,使市场管理工作真正落实到位,地区将职能转变到宏观指导和监督上,为各县(市)提供业务上的支持和帮助,并认真组织开展全区各年度“扫黄打非”斗争和各专项整治行动,不断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切实做到了依法行政。在抓繁荣方面,切实做好服务和引导工作,本着支持保护健康有益的原则,积极鼓励社会各界申办文化经营项目,并成立了图书报刊,印刷业、网吧等行业协会组织,对各类文化市场经营项目进行合理整合,合理调节,达到减少数量,扩大规模,提高档次,消除了恶性竞争,确保文化市场在公平、有序的竞争下得到长足发展。到2007年底,全区文化、新闻出版市场发展的项目门类较多,主要有网吧、音像制品、卡拉OK歌舞厅、电子游戏、台球、音乐茶室、棋牌室、工艺美术、游乐场、营业性演出、图书、复打印室、印刷、电脑软件等经营项目,全区文化经营户达到1000余家。文化市场在文化主管部门的培育下得到了健康有序的发展。
八是文化产业在探索中发展。我区文化产业工作起步较晚,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发展文化产业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文化部门在发展文化产业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探索。地区文化局向各县下发了文件,要求把文化产业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十五”和“十一五”期间,文化部门一方面注重培育文化市场,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参与文化市场经营项目;另一方面积极支持鼓励文化企事业单位兴办一批文化产业项目,如成立毕节演出公司,积极开展各类商业性演出活动,在发展演出市场的同时,不同程度地带动了其他行业和市场的发展,如宾馆业、饮食业、广告业、印刷业、旅游业、运输业等。地区群众艺术馆成立了群星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充分利用专业艺术人才开展各类艺术培训,促进了艺术培训业的发展。其他如开办的地区红都文化产业公司、“茗芳园”音乐茶社、地区禾盛农村数字电影放映有限责任公司、大方奢香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等,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据不完全统计:“十五”以来,全区文化产业收入均以不低于20%的速度增长,文化市场从业人员达到近8000人。
毕节地区文化局
二〇〇八年八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