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全省召开电煤保供和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之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进行安排部署,采取积极措施,将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到位。
一、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确保省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到位。全省会议结束后,毕节市委、政府立即召开电视电话会议传达省会议精神,对电煤保供及煤矿春节后复产复建验收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对各县区贯彻落实省会议精神提出了严格要求。一是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二是采取积极措施,认真开展好节后煤矿企业复产复建验收工作。三是要拿出强硬措施,努力做好电煤保供工作。四是要充分认识到工业经济的全面恢复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要在保障安全生产的前提下,认真做好工业企业全面复产各项工作,确保一季度工业经济实现开门红。五是要认真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二、下发文件进行安排部署,确保省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到位。毕节市会后立即制定下发了《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抓好春节后工业企业复产复建调度工作的通知》(毕府办发电〔2012〕16号)、《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煤矿节后复产复建验收工作专项督查保障煤炭和电煤生产供应的通知》(毕府办发电〔2012〕18号)对全市电煤生产保供和煤矿安全生产等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细化了工作内容,要求各县(区)落实到位。
三、扎实开展各项工作,确保省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到位。
(一)建立机构,加强领导,有序推进电煤保供和煤矿复产复建工作。毕节市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以市安全监管局、工业能源委、公安局、毕节煤监分局负责人为成员的煤矿节后复产复建验收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区)政府(管委会)比照市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加强对煤矿节后复产验收和电煤保供工作的领导。
(二)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全力抓好煤矿节后复产复建工作。由各县(区)政府(管委会)组织力量深入各工业企业督查了解生产建设情况,督促春节假日期间停产停建的企业立即组织人力、物力,全面做好恢复生产和建设的相关准备;市工业能源委组织九个工作组分赴各县(区)督查、指导春节后工业企业复产复建及电煤保供工作;市安监局和毕节煤监分局对煤矿复产复建验收工作进行适时抽查;由市公安局负责对验收合格的煤矿复产复建所需火工品进行审批、协调和发放;市安委办对全市煤矿节后复产复建验收进行信息调度,并及时上报市政府;市政府组成督查组对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开展煤矿复产复建验收专项督查。
(三)量化工作,明确任务,坚决完成煤炭生产和电煤保障任务。要求所有煤矿在2月中旬前恢复到正常生产建设水平,确保日产量达到15万吨,2月底前恢复到最高水平, 确保日产量达到17万吨。
各火电企业要在2月底前与各煤矿企业签定完供煤合同。近期,要在满发条件达到12天以上的储备目标,力争达到一个月以上的储备要求。
通过以上措施,我市上下思想统一,行动一致,激情满怀,干劲十足。目前,我市电煤保供、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正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