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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7-20 10:50:59  来源:  编辑:   阅读:  

 

 

毕节飞雄机场道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参与第二次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6[28]《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将毕节飞雄机场道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内容及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毕节飞雄机场高速公路工程

(2)建设性质:新建

(3)公路等级: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

(4)公路规模:路线全长6.59公里,路基宽21.5m

    路面类型:沥青混凝土路面

    设计行车速度:80km/h

(5)工程总投资:44070.7661万元

(6)平均造价:6687.52万元/km

(7)建设单位:毕节飞雄机场有限责任公司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施工期产生的扬尘、噪声、施工废水、生活污水、弃土石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会对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2、工程占地将会改变土地利用功能,会破坏地表、林地、草地、耕地的植被,对自然景观有影响,还会引起水土流失的产生。

3、运行期产生的汽车噪声、汽车尾气等对周围环境有一定影响

四、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期对沿线植被,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植物保护措施,应尽量减少施工对林木植被的破坏,不得随意砍伐树木,对施工区形成的裸地要及时采取工程措施,可绿化的土地要全部进行绿化。

2)道路工程永久性占地对植被造成的损失,通过道路绿化和异地种植树木草坪等进行补救,对重要树木尽量采用移栽的方式进行保护。

3)施工临时堆场占地尽量选择荒地或耕作条件较差的土地,工程结束后予以清理、复绿,以补偿临时占地造成的绿地损失。

4)工程施工中尽量避免占用耕地,特别是少占用基本农田。对占用的耕地及时按照相关政策进行补偿,帮助农民实行产业结构调整,使失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不低于征地前的水平;工程完工后及时对临时用地和部分弃渣场进行复耕以减少对耕地的占用。

5)加强施工期管理,尽量减少施工工程的影响范围。对临时工棚的搭建、建材堆放要合理布局,尽量减少临时占地造成的影响,对生活及生产中产生的废物要统一收集处理,不得任意排放,严禁影响景观和环境污染的现象发生。

6)落实植被恢复计划,在主体工程初步竣工,边坡等工程基本完成后进行植被恢复或复垦。

7)由于本项目属于毕节飞雄机场的附属工程,对因受项目征地拆迁户的安置,统一由毕节飞雄机场征地补偿和拆迁安置的相关政策、标准规定进行统筹安置和补偿。

2、环境空气保护措施

1)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选用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工具,使其排放的废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2)施工场地和施工道路实施洒水抑尘措施,减少物料露天堆放,对混凝土搅拌站四周设置围护结构,减小对环境空气的污染。

3)不新建施工便道,施工便道利用工程涉及区域现有道路,并采取洒水控制扬尘;运送砂石料的车辆应遮盖篷布,以防物料飞扬、沿途撒漏污染环境。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项目施工机械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材料运输车辆经过学校村寨等敏感地段,应降低行驶速度并禁止鸣笛以减少交通噪声的影响;施工现场200m以内有居民区时,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可能将噪声大的机械作业安排在白天施工,必须在夜间施工时,应得到地方政府及环保部门的书面意见批准。

2)对于沿线学校,强噪声机械施工应避开上课时间,尤其对于紧挨路边的学校,应选在每天学生非上课时间(放学后或周末、假期)施工。

4、废水防治措施

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施工营地的生活污水集中收集设沉淀池处理后用于农田灌溉,不得外排。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当地的建设规划,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报告书提出的污染防治对策及生态保护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确保环保设施与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投入运行,并加强环保设施管理和维护,该道路建设项目在施工期和营运期所产生的负面影响可以得到控制,各项污染因子可控制在相应的标准限值之内。因此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只要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措施,本工程的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评价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毕节市梨树镇梨树村、水牛屯村、大方县响水乡飞雄村以及拟建工程附近的单位和居民。

2、主要事项

1是否赞同机场道路的建设;

2机场道路工程是否有利于本地区的经济发展;

3工程建设对环境有何影响;

4机场道路工程对贵单位/您的影响;

5施工期的噪声、扬尘对环境的影响能接受吗;

6工程建设后最关心的环境问题是什么;

7希望采取什么措施减轻环境污染的影响;

8对该工程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9对征地拆迁有何要求。

七、公众提出意见和获取报告书简本的主要方式

1、通过电话反映:

联系人:胡文化   联系电话:13985359893 

敖世恩   联系电话:0851-5505353

2、写信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映:

毕节市联通大道原地区交通局九楼

贵阳市金阳新区兴筑东路环保科技园,贵州省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邮编:550002

八、保留时间:2010720日~30日。

                                               毕节雄飞机场有限责任公司

                                             2010年7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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