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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知
根据地委、行署安排,结合“满意在毕节”主题活动,为丰富广大市民文化精神生活,构建“和谐毕节”,在毕节地区文化和体育局的精心组织下,决定举办为期一周的精彩文艺节目表演活动,欢迎广大市民积极前来观赏。现将活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清凉和谐毕节,消夏文艺之夜”
二、活动时间:2010年7月23日——7月29日每天晚上8点
三、活动地点:毕节爱民广场
四、主办单位:毕节地区文化和体育局
五、承办单位:毕节市乌蒙艺术团、毕节艺术团、地区群众艺术馆、红都艺术团
毕节地区文化和体育局
二○一○年七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