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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期
2010年9月7日
毕节地区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会议
暨业务培训会召开
全省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情理工作会议召开后,毕节地区行政公署第23次专员办公会对我区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决定成立毕节地区行政公署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并于2010年9月3日召开了全区规范性文件情理工作会议。
地区行政公署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各县市(管委会)分管领导、政府法制办、行署各工作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全省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会议精神和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区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对我区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受地委委员、行署常务副专员、地区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吴勇的委托,行署常务副秘书长、地区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杨新江作了重要讲话,对我区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会议强调,行署及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县市政府(管委会)要充分认识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内在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试验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现实需要;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途径。
会议指出,要准确把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重点和主要任务。一是认真解决规范性文件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问题;二是认真解决规范性文件与上位法不一致的问题;三是认真解决规范性文件之间明显不协调的问题;四是认真解决规范性文件前后不协调的问题。
会议要求,开展全区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要切实加强领导,切实加强协调配合,周密组织,确保此次清理工作取得实效。
会议还就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相关理论和业务知识进行了培训,行署法制办主任、地区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副 组长胡敬斌作了辅导报告。
(撰稿人: 汤云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