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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召开环境建设年行政执法依据梳理和规范行政
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动员大会
2011年1月11日下午,地区行署办公室按照《地委行署关于开展作风建设年、环境建设年、项目建设年的实施意见》的总体部署,组织召开了地区环境建设年行政执法依据梳理和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动员大会,地直50个单位参加会议。会议由行署法制办副主任张萍主持,地区监察局副局长刘燕玲代表地委委员、地纪委书记林永菁同志作了书面讲话。
林永菁同志在讲话中对开展行政执法依据梳理和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作了要求。指出在开展执法依据梳理中,要重点把握四个方面:一是规范行政执法主体;二是梳理行政执法依据;三是分解行政职权;四是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在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中,要把握六个原则:一是符合法律授权的原则;二是符合立法本意的原则;三是符合公正、合理的原则;四是服务群众的原则;五是严格执法的原则;六是公正廉洁、克己奉公的原则。同时,对开展活动中的组织保障,加强调查研究等方面也提出了要求。
执法依据梳理和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刘燕玲、胡敬斌同志对工作的具体工作作了进一步讲解,要求各参加单位认真对行政执法事项进行梳理,对处罚事项标准进行细化,按各阶段时限完成任务。
会上,执法依据梳理和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领导小组副组长、行署法制办副主任张萍传达了《毕节地区环境建设年行政执法依据梳理要工作方案和毕节地区环境建设年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方案》(毕署办通〔2011〕4号)文件,执法依据梳理和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领导小组副组长、行署法制办主任胡敬斌同志对有关问题有针对性地作了讲解和阐述。
(行署法制办 罗昌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