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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8-6-27 11:14:48  阅读:  

     
 

   

       我省取消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费

             08-06-26 10:02   金黔在线-贵州日报

金黔在线讯 近日,记者从省政府纠风办获悉,今年起,我省取消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向学生收取每生100元的就业指导费项目以及“县城以上学校初三适应性测试费”和“服务性收费项目中的初三补课费”。

 国务院促进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贵州省物价局关于对贵州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规范、降低、取消的通知》中明确规定:“贵州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为毕业生提供信息咨询和就业推荐服务,须坚持毕业生自愿的原则,不得强行服务、强制收费”,省物价局、省政府纠风办、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取消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费。同时,为进一步规范我省义务教育收费有关问题,通知明确提出取消“县城以上学校初三适应性测试费”和“服务性收费项目中的初三补课费”。按规定,我省一律取消农村中小学服务性收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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