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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价平均上调2.9分/千瓦时
金黔在线讯 记者从省物价局获悉,由于煤价大幅上涨,发电企业大面积亏损,为顺应市场经济发展规律,从7月1日起我省电网销售电价平均每千瓦时提高2.9分,居民生活用电、农业生产和化肥生产用电不做调整。
据了解,为缓解煤炭价格上涨推动发电成本增加的矛盾,全省燃煤电厂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2.12分钱,燃煤电厂脱硫标杆上网电价从每千瓦时0.2905元提高到0.3117元。全省水电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0.6分钱,“西电东送”电价每千瓦时提高2.5分钱,即由现行的每千瓦时0.315元提高到0.34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每千瓦时提高0.1分钱,以上电价调整从7月1日起(抄见电量)执行。
此次调价一是理顺了“西电东送”电价关系,调价后“西电东送”价格(0.34元)高于全省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0.3117元)。二是水电价格提高0.6分钱,加上去年提高的1.3分钱,两年合计提高了1.9分钱,解决了开征水资源费对水电企业的影响。三是自2006年以来火电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了5分钱,缓解了煤价上涨对发电企业的影响。
对违反国家政策规定,扩大范围、提高幅度或者提前调整价格;趁机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等不正当价格违反行为,有关部门将依法从重从严予以打击。
(来源:贵州都市报 08-07-17 08:2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