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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管干部任前公示
为进一步扩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有关规定,经地委委员会议研究决定,对吴安宁同志进行任前公示。
吴安宁,男,1965年8月出生,籍贯贵州水城,出生地贵州大方,汉族, 1983年12月参加工作,1988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省委党校在职大学学历。历任大方县公安局副局长、正科级侦查员、六龙镇党委书记,现任毕节市公安局局长、副调研员,拟任中共毕节市委委员、常委。
主要工作实绩:
任大方县公安局副局长、六龙镇党委书记期间,加强干部职工教育管理,采取措施严厉打击非法采煤涉恶势力,彻底扭转了安全生产严峻形势,六龙镇农业综合开发、党建扶贫、维护稳定等工作整体推进,得到了地委、行署、县委、县政府的充分肯定。2008年12月任毕节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以来,树立从严治警也是从优待警的理念,采取警示教育、交心谈心、诫免谈话、组织处理等方式加大队伍管理力度,提升了全市公安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2009年破案绝对数同比提高10.2%,2010年上半年同比提高42.8%;2009年1月以来行政处罚违法人员6026人,抓获各类逃犯381人;破获贩毒案件241起,缴获海洛因和各种新型毒品6291.7克;成功组织指挥处理群体性事件120余起。群众安全感和对公安工作的满意度明显提升。
公示时间:2010年7月26日至8月1日。如对公示对象有问题反映的,请在公示期内向地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反映。反映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受理单位:地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
举报电话:0857—12380 8221183;
通讯地址:地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邮编:551700)
为便于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请在反映问题时,提供具体事实或线索,并请提供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调查核实情况。对实名反映问题的,我们将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对反映人的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中共毕节地委组织部
2010年7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