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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7-29 11:03:08  阅读:  

     
 

 

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

行署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通知

毕署办通〔2010133

 

各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百里杜鹃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地直有关部门:

《行署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已经行署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全区防汛抗旱工作,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五日

毕节地区行署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

 

     

 

地区水利局:组织协调全区防汛抗旱工作;研判分析防汛抗旱形势,及时收集、汇总、提供雨情、水情、旱情、工情、灾情等情况;负责抓好防洪排涝工作和水利、水电工程的安全运行,并组织对病险水利水电工程进行监测处理和对水利水毁工程进行修复;提出防汛抗旱所需经费、物资、设备、通讯方案;督促检查落实防汛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

毕节军分区:根据防汛抗旱工作需要,负责组织防汛抗旱抢险救灾队伍,参与营救群众、转移物资、为群众送水输水等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

武警毕节支队:根据防汛抗旱工作需要,负责组织防汛抗旱抢险救灾队伍,参与营救群众、转移物资、为群众送水输水等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

行署应急办: 负责做好防汛抗旱应急值守,建立完善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搞好预案管理、信息收集汇总和综合协调工作。

地区公安局:负责维护防汛抗旱、抢险救灾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工作,依法打击盗窃防汛抗旱物资、破坏水利设施和供水水源的犯罪分子;组织公安干警参与营救群众、转移物资、为群众送水输水等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

地区公安消防支队:根据防汛抗旱工作需要,负责组织防汛抗旱抢险救灾队伍,参与营救群众、转移物资、为群众送水输水等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

地委宣传部:负责制定防汛抗旱救灾新闻宣传工作方案,正确引导舆论,组织有关新闻单位认真做好防汛抗旱救灾新闻宣传报道;负责牵头对全区各级各部门开展防汛抗旱工作的相关文字、图片、影像等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和归档;切实做好防汛抗旱新闻发布工作;负责组织宣传、普及防灾减灾、避险、救援等相关知识。

地区发展改革委:负责协调和积极争取防汛抗旱工程、水库除险加固、水毁工程修复、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山洪灾害防治建设等项目,并及时下达项目建设计划,同时统筹安排各类防汛抗旱救灾资金和物资。

地区民政局:负责组织协调水旱灾害救助工作;及时收集、核查、汇总、报告灾情信息;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灾民、农村灾民毁损房屋恢复重建和灾民饮水、口粮等生活救助工作;认真做好救灾款物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组织和指导救灾捐赠,协调组织灾区开展生产自救等工作。

地区财政局:负责及时安排和调拨防汛抗旱经费,配合行署防汛办及时下达防汛抗旱资金并监督使用。

地区卫生局:负责灾区卫生防疫、医疗救护和供水水源的卫生检测工作。

地区扶贫办:负责受灾地区贫困群众的扶贫工作,研究制定帮扶政策和措施,帮助受灾群众尽快恢复生产和脱贫致富。

地区教育局:负责向学校师生宣传防洪、减灾和救灾相关知识,组织排查各类学校防汛隐患,加强学校防汛动态监测和险情巡查,确保在校师生的生命和饮水安全。

地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抓好城市防洪安全、供水安全和城区排涝工程建设,督促抓好县(市)城区贯城河的洪障清除及各类垃圾清运,参与指导城镇居民区山洪灾害防治工作。

地区司法局:负责做好防汛抗旱水事纠纷法律援助工作,协调指导做好全区司法系统和驻毕监狱的防汛抗旱保安全工作。

地区农委:及时掌握并提供农业洪涝、干旱受灾等情况,负责农业遭受洪涝旱灾的防灾、减灾和救灾工作,指导灾区开展生产自救工作,组织协调抗洪、抗旱所需的农业救灾资金和物资,研究制定扶持灾区农业生产的各项政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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