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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地区2010年农村沼气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毕署办通〔2010〕135号
各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百里杜鹃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地直有关部门:
《毕节地区2010年农村沼气工作考核办法》已经行署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六日
毕节地区2010年农村沼气工作考核办法
为切实抓好2010年农村沼气工作,巩固我区沼气建设成果,进一步提升沼气使用效益,强力推进全区农村沼气事业快速健康发展,确保全年沼气工作各项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及标准
(一)户用沼气池建设与管护。在2010年7月底前,启动第一批沼气建设;2010年9月底前落实第二批项目农户,全年建设任务全面启动,同时完成任务总量的30%;2010年10月底前完成任务总量的70%以上;2010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建设任务。结合去年开展的农村沼气普查维修工作,2010年8月底前户用沼气池建卡率达80%以上;2010年10月底前建卡率达100%,服务率达100%以上;2010年12月底使用率达80%以上。
(二)村级后续服务网点建设。2010年8月底前完成新建网点的选址工作及人员配备,全面启动2010年网点建设任务;2010年10月底前所有新建网点物资必须采购配发到位,全面完成网点建设工作;2010年12月底前新建网点必须开展服务并正式运行。在2010年8月底前完成对已建网点运行情况和服务人员从业资格考核。考核内容为:服务记录、物资销售台账、服务效果、农户评价等。
(三)大中型沼气池和养殖小区联户沼气建设。2010年7月底前全面启动大中型沼气池工程建设;2010年10月底前完成工程量的60%以上;2010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工程建设并组织投料。对已建大中型沼气池和养殖小区联户沼气池实行跟踪管理制度,正常使用率必须达到100%,县(市、区)能源办每个季度要有一次上门服务并作好服务记录,同时对使用效果进行评价,以便及时处理解决用户在使用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对因不可抗拒原因造成不能使用的,要向地区能源办提交书面报告并进行说明。
(四)沼气技工培训与管理。根据《毕节地区沼气技工管理办法》要求,在2010年8月底前通过“阳光工程”培训新技工500人以上,2010年9月底前完成区内沼气从业技工第一批考核认证颁证工作,不合格的沼气技工取消其区内沼气建设从业资格;2010年12月前完成区内所有从业技工考核认证颁证,同时建立健全技工档案。
(五)“三改”配套率。农村户用沼气池建设以“一池三改”为基本建设单元,改厨、改厕、改圈与建沼气池同步配套实施,综合配套率达70%以上。2010年10月底前沼气建设任务总量完成70%,其中“三改”配套达70%;2010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沼气建设任务,同时新旧沼气池的“三改”综合配套率必须达70%以上。
二、检查考核方式
(一)户用沼气池建设。新建沼气池按工程建设进度表,以乡镇上报的工程建设进度与农户名册为依据,每个县(市、区)抽取3-5个乡镇100户以上农户进行实地检查核实,同时抽查该乡镇20户已建沼气的使用情况,测算出新建池的吻合率和已建沼气池的使用率。
(二)村级后续服务网点。实地检查,新建网点每次抽查不少于总任务数的30%。同时随机抽取4个已建网点进行实地检查。
(三)大中型沼气池和养殖小区联户沼气池。实地检查,新建池以实施方案、施工合同为依据,查看资金使用凭据和实际工程量。已建大中型沼气池全部检查,养殖小区和联户沼气池抽查3个。
(四)沼气技工培训与管理。查阅培训名册、培训记录、图片资料等。
(五)“三改”配套率。与新建户用沼气池检查同步,根据实际改厕、改圈、改厨情况测算出综合“三改”率。
三、考核办法
在2010年9月、11月、2011年1月份的1至5日,根据各县(市、区)上月的工作进度表,地区农委组织进行抽查核实评定分值,采取2+1考核方式进行过程管理考核。9月、11月考核为阶段目标,2011年1月考核为全年目标,并进行综合考核评分。依据各县(市、区)每月的工程进度表和地区农委实地抽查为依据,考核满分为100分,其中2010年9月、11月满分分别为30分;2011年1月份目标考核满分为40分。
2010年9月份考核内容及分值:1、召开全县沼气工作会议,成立沼气工作领导小组,签订目标责任书计3分;2、制定出台沼气工作实施方案,落实沼气工作经费和后续服务资金,建立沼气工作责任制,完成宣传发动工作,计3分;3、2010年第一批农村户用沼气建设项目规划落实到村到户,同时100%启动农村沼气建设,计3分;4、户用沼气完工率达30%以上,计5分;5、完成已建服务网点服务人员培训认证颁证,计2分;6、全面启动2010年服务网点建设,落实服务场所及服务人员,计2分;7、全面启动大中型沼气池建设,技术人员进场施工,计2分;8、通过“阳光工程”培训技工500人以上,计2分;9、已建后续服务网点运行正常,计3分;10、户用沼气池建卡率80%以上,计5分。
2010年11月份考核内容及分值:1、户用沼气池完成任务总量的70%以上,计8分;2、新建网点物资采购配发到位,全面完成网点建设工作,计5分;3、大中型沼气池完成工程量的70%以上,计3分;4、完成区内从业技工第一批考核认证颁证工作,计4分;5、“三改”配套与新建完工沼气池同步实施,综合“三改”率达70%,计5分;6、户用沼气池建卡率达100%,上门服务率达100%,计5分。
2011年1月份考核内容及分值:1、户用沼气池建设全面完工,计8分;2、新建村级服务网点正式运行并有效开展服务,计6分;3、大中型沼气池全面完工并投料,计6分;4、完成区内所有从业技工的考核认证颁证工作,建立健全技工档案,计6分;5、“三改”配套与户用沼气建设同步完成,新旧沼气池的综合“三改”率达70%,计6分;6、户用沼气池上门服务率达100%,使用率达80%以上,计8分。
四、奖惩措施
2010年9月份由地区农委组织检查考核, 10月份从各县(市、区)抽调人员进行交叉检查考核,2011年1月份为全年目标考核。每次检查考核结束,地区农委将检查结果形成书面材料报地委、行署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地委组织部、地区目标考核办,并评出完成任务的前3名,在全区通报表扬;对未完成任务的后3名,将责令限期整改,并将考评情况通报各县(市、区)。同时,在次月10日前,在未完成核心任务的最后一名县(市、区)召开工作调度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