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区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行署副专员 吴安玉
(2010年3月18日)
同志们:
今天下午,国务院水利普查办召开了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清查登记工作启动视频会议,国务院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水利部部长陈雷同志就启动和开展好下一阶段水利普查清查登记工作作了重要讲话。随后,省水利普查办召开了全省会议,省水利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省水利厅厅长黎平同志对我省水利普查清查登记阶段各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为了把国务院水利普查办和省的会议精神落到实处,扎实推进我区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工作,认真做好水利普查清查登记,确保完成各个阶段的目标任务,我们在这里接着召开全区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工作会议,刚才,地区水利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地区水利局局长常瑜同志对全区水利普查工作作了具体安排。希望大家按照全国、全省会议精神和常瑜同志的安排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抓好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工作的重要意义
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水利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条件、基础支撑、重要保障。为了查清全国江河湖泊基本情况,掌握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现状,摸清经济社会发展对水利资源的需求,了解水利行业能力建设状况,建立基础水信息平台,有效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国务院决定从2010年起,用三年时间开展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这是新中国水利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国家资源环境调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战略部署、科学谋划水利长远建设的迫切需要,是推动科学发展、加快调整经济结构的迫切需要,是促进农业稳定发展、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的迫切需要,是加强水资源管理、强化水情教育的迫切需要。认真扎实抓好全国第一次水利普查工作,有利于谋划水利长远发展思路,科学制定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战略;有利于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推进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有利于深化水利管理体制改革,增强水利公共服务能力;有利于提高全社会水患意识和水资源节约保护意识,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我区是一个典型的工程性缺水地区,水利基础设施十分薄弱,防灾减灾能力较低,工程性缺水问题已成为制约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瓶颈。切实搞好此次水利普查工作,全面真实准确地掌握与水相关的各类信息,对于加快推进我区水利改革发展,推动试验区“强区升位、跨越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全区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切实增强抓好我区水利普查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真正把这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业农村工作的重要任务,认真制定实施方案,周密部署、精心安排、强化措施,着力把这次水利普查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二、认真扎实推进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的各项工作
从去年11月启动普查工作以来,我区地、县(市、区)两级做了大量的前期准备工作,组建了地、县(市、区)两级政府普查机构,并抽调精干力量专抓此项工作,同时编制完善了水利普查总体方案,积极选派人员参加国家和省举办的各类培训,完成了县级普查指导员及普查员的选聘及培训,开展了对经济社会用水情况调查对象名录的填报及复核工作,为水利普查工作的启动奠定了坚实基础。从这次会议开始,全国第一次水利普查工作正式进入清查登记阶段,各级各有关部门务必按要求扎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一)要依法依规开展普查,确保工作科学规范。各县(市、区)和地直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做好全国第一次水利普查工作的有关精神,严格遵守统计法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普查方案和工作细则,把普查工作纳入法治轨道,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要按照“部门分工协作,地、县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切实遵照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实施方案,依法依规、科学规范地开展普查工作,确保普查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地推进。
(二)要准确把握进度要求,确保任务如期完成。按照国务院的统一安排部署,这次全国水利普查需用三年的时间,分四个阶段完成。其中,2010年1月至12月为前期准备阶段,主要完成普查方案设计、成立各级普查机构、搞好宣传发动和培训工作;2011年1月至12月为清查登记阶段,主要完成清查登记、用水台账和现场调查等工作;2012年1月至6月为填表上报阶段,主要完成填表上报、数据处理和审核验收工作;2012年7月到12月为成果发布阶段,主要完成普查成果验收、汇总发布和资料开发工作。这四个阶段共包括20多个工作环节,环环相扣,互为因果,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将影响整个普查工作全局。因此,各级各有关部门务必严格按照全国、全省统一的时间安排,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和进度安排,确保如期完成各阶段水利普查任务。
(三)要严格把好普查质量,确保数据真实可靠。数据来源有据、真实可信是水利普查质量保障的前提,强化质量控制是确保普查质量的关键。各级普查办要坚持全过程质量和全员质量控制,着重把质量控制落实到每个工作阶段和普查环节,按照《统计法》和国务院、省政府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普查方案,建立数据抽查、审核、验收制度,落实质量控制目标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制定事前、事中、事后质量控制措施,指导普查对象依法提供客观真实资料,层层审核,严格把关,保证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可靠,确保普查结果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同时,对普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违法违规和虚报、瞒报普查数据的行为,必须依法从严查处并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要扎实推进今年工作,确保普查收到实效。2011年,是水利普查工作任务十分繁重的一年,也是水利普查的攻坚之年。一是要抓好台帐建设。2011年1月—12月,在各类台帐名录复核好的基础上,各级普查机构要及时发放台帐表并完善台帐填报对象计量设施,督促、配合普查对象管理单位建立取水量、用水量等动态指标台帐,加强对台帐建设的检查指导,严格审核把关,做好数据的记录和录入工作。二是要搞好水利普查清查登记工作。各级普查办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及省水利普查办关于清查登记阶段工作的部署及安排,认真把握好技术路线和技术要求,确保在5月底前按照普查工作进度完成全区清查名录的审核、汇总并逐级上报。三是获取普查数据。2011年4月到12月,要全面组织开展调查,收集获取普查数据,完成好各专项普查表的填报、审核、录入及上报。
三、切实加强对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是一次综合性、全方位的普查,也是一项极为艰巨的基础性、系统性工作,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因此,全区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普查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工作圆满成功。
(一)注重强化组织保障。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进一步调整充实领导小组,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切实把水利普查工作纳入政府(管委会)的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解决实际问题;分管领导要全面安排,加强督查调度,尤其要抽调精干力量到普查办工作,确保机构到位、办公场所和设备到位、人员到位、工作制度到位,同时要督促乡(镇、办事处)领导小组和普查机构认真组织开展好水利普查工作。
(二)尽快落实普查经费。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安排,这次水利普查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共同负担。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按照有关要求,将水利普查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保证普查经费尽快落实到位。同时,要严格遵照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到安排项目科学合理,确保普查经费专款专用。
(三)切实加强部门协作。地、县(市、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普查工作的安排部署,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形成上下联动、部门配合、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水利部门要全面抓好普查工作的统筹调度和日常事务,加强业务指导,强化检查督促,及时沟通信息,确保圆满完成普查任务,同时要建立普查成果共享机制,满足有关部门共享引用;统计部门要切实搞好普查方法、技术规范的培训和指导,充分发挥国家统计局各级调查队的骨干作用,并明确一名班子成员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同时抽调骨干人员到普查办做好相关业务;水文水资源部门要积极配合开展好相关工作;发改部门要充分履行综合协调职责,做好有关水利普查的保障工作;财政部门要进一步编制完善地方所需经费预算,并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保证普查经费落实到位,同时抓好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宣传部门要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大力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毕节军分区、地区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住房城乡建设、农委、扶贫、畜牧、移民、烟草、气象、工业能源、卫生、民政、旅游、供电等部门要积极配合搞好水利普查;地直各部门要及时提供普查所需的有关资料,共同推进水利普查工作。
(四)着重抓好宣传培训。地、县(市、区)水利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水利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业务培训,并扎实抓好宣传发动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采取张贴标语、悬挂条幅、举办专栏、组装宣传车、印发宣传手册等灵活多样的有效方式,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并配合搞好水利普查工作,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水利普查工作的良好氛围。
(五)着力搞好督促指导。今年,行署将把开展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工作纳入对县(市、区)和地直有关部门的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并适时对各地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督促调度,对进展不好、质量不高的,将在全区进行通报。地区水利普查办要切实履行统筹协调、指挥调度的中枢作用,组织精干力量,经常深入县(市、区)和普查第一线,督查指导各个阶段的工作,确保优质高效地完成普查任务。各县(市、区)普查办也要认真开展对乡(镇、办事处)普查工作的督促调度,并及时将各地的普查进展情况上报地区普查办。
同志们,开展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促发展的高度,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行动,扎实工作,确保高质量、高标准、高效率完成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工作各项任务,为促进试验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
二O一一年三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