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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行署常务工作。负责编制、人事、公安、司法、民族宗教、旅游、移民、工业生产、供电、质监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行署办公室(行署法制办公室、地区外事侨务办公室、地区信息中心、行署应急办<总值班室>、行署督查室)、政务服务中心、国教办、驻外办事处(联络处)和地区行政学院、编委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人事局、审计局、公安局、司法局、民委(宗教局)、旅游局、移民局、经贸局、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地区人大工委、地区政协工委、统战工作和工商联(商会)、试验区建设、地区信访局、《毕节日报》社、毕节国安处、人民武装、消防、武警、供电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及深圳对口帮扶毕节有关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