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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行署常务工作。负责编制、人事、劳动保障、公安、司法、工业生产、供电、质监、信息产业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行署办公室(行署法制办公室、地区外事侨务办公室、地区信息中心、行署应急办<总值班室>、行署督查室)、国教办、驻外办事处(联络处)、地区行政学院、编委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计局、公安局、司法局、工业能源委、科技局、环保局、织金循环经济新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地区人大工委、地区政协工委、统战工作和工商联(商会)、试验区办、地区信访局、《毕节日报》社、《毕节试验区》杂志社、毕节国安处、人民武装、消防、武警、供电局、质量技术监督局、无线电管理分局、移动通信分公司、电信分公司、联通分公司有关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