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7-07 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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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财农〔2022〕36号
毕节市财政局关于下达粮食生产工作经费的通知
市农业农村局:
经市政府批准,现从年初预算的农业现代化经费中下达你单位50万元用于粮食生产工作经费,支出列入“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请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使用资金,该资金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责任追究机制。
毕节市财政局
2022年5月27日
毕节市财政局办公室 2022年5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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