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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财政局关于补充更新市级财会监督人才库的通知

 

 

 

 

毕节市财政局文件

 

 

毕财监〔2026〕8号

 

 

毕节市财政局关于补充更新市级

财会监督人才库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市、区)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3〕4号)《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党办发〔2024〕3号)精神,根据《毕节市财会监督人才库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毕财监〔2026〕7号)有关规定,现就补充更新市级财会监督人才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面向全市财政系统、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中介机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税务师事务所等)、行业协会及高等院校,征集财政、会计、审计、税务、资产评估、金融、工程造价等领域的专业人才。

二、入库申请条件

(一)基础入库条件

1.政治标准。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执业操守,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

2.专业要求。熟悉财会、审计、金融、工程、财税法规及相关政策,具备扎实的专业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3.经历要求。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财会、审计、金融、工程或相关领域工作3年及以上。

4.身体要求。身体健康,能胜任财会监督相关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具备会计或审计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持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且从事财会监督相关工作满10年以上的,年龄可放宽至60周岁。

(二)优先入库条件

1.取得会计、审计、经济等系列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持有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等执业资格证书的;

2.参与过市级及以上财政部门组织的财会监督、绩效评价、专项审计等重点工作的;

3.在财会、审计等相关领域获得市级及以上表彰或荣誉的;

4.在财会监督、会计实务、内部控制等方面有研究成果或创新实践的。

三、选拔程序

选拔工作通过个人自愿报名、所在单位审核推荐、市财政局审核认定等程序,择优选拔产生。具体程序如下:

(一)个人申请。请符合入库条件且有意向的有关人员填写《毕节市财会监督人才库入库选拔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详见附件1);

(二)单位审核。在个人申请基础上,由所在单位进行资格初审并出具推荐意见。

(三)审核认定。市财政局组织评审组,以《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为基础,结合工作业绩等实际情况,按照好中选优原则拟定入库人员名单。最终入库名单将在市财政局官网进行公示。

四、申报材料及报送要求

(一)需提交材料

1.表格:《毕节市财会监督人才库入库选拔申请表》《毕节市财会监督人才库入库人员选拔汇总表》;

2.佐证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获奖文件、重点工作参与证明、课题成果等材料扫描件。

(二)报送路径及要求

1.各县(市、区)财政局、各行政事业单位:申报材料经本单位初审盖章后,直接报送市财政局;

3.各县(市、区)国有企业:由集团公司负责汇总本级及下属子公司申报材料,初审盖章后统一报送市财政局;

4.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税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申报材料经所在机构初审盖章后,直接报送市财政局。

报送材料含可编辑电子档(附件1,附件2)及扫描件,并于2026年9月15日17:30前发送至邮箱:bjczjdk@163.com,纸质原件由各单位自行留存备查,不再另行报送。

 五、其他事项

(一)原人才库成员资格衔接

2025年已按照《毕节市财政局关于建立财会监督人才库的通知》(毕财监〔2025〕10号)有关要求入选市级财会监督人才库的人员,资格继续有效,统一纳入《毕节市财会监督人才库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管理范围,无需重新申报入库。

(二)联系方式

毕节市财政局财政监督检查科,联系电话:0857-8222953。

 

附件:1.《毕节市财会监督人才库入库选拔申请表》

    2.《毕节市财会监督人才库入库人员选拔汇总表》

 

 

 

                       毕节市财政局

            2026年9月3日

 

 

 

附件1

 

毕节市财会监督人才库入库选拔申请表

 

 

 

申请人姓名:                   

 

所 在 单 位:                  

 

联 系 电 话:                  

 

填 表 日 期:                  

 

 

 

 

 

 

 

 

 

 

 

 

 

填写说明

1.表内所列项目,由申报人如实填写,并对所填情况真实性负责。

2.申报人没有表内对应项目的,填写“无”。

3.表内的年、月、日一律用公历和阿拉伯数字。

4.“从事财会工作年数”是指从事财政、财务、会计监督等工作时间。

5.“学习经历”从大学时间填起,须写清楚参加学习(培训)的起止时间。

6.“工作经历”含基层锻炼、挂职经历等。

7.“所在单位意见”须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对申请人填写内容进行审核,并由本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同意推荐,加盖单位公章。

8.除此表外,申报人还需提供所填列的学历学位、专业职称、执业资格、荣誉称号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姓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寸)

政 治

面 貌

民 族

籍贯

工作单位及现任职务(职级)

专业技术

职称

从事财会工作年数

健康状况

学 历

学 位

全日制

教 育

毕业院校

及专业

在 职

教 育

毕业院校

及专业

职业资格

或专业技术资格

□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

□正高级会计师□副高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其他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

邮编

学习经历

要求:从大学开始(含已参加的国内外学习或培训经历)

工作经历

要求:请按时间顺序注明工作经历及所担任职务职级或职称。

参与重大财会检查

情况

要求:请注明参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财政和审计等部门组织的涉及相关财会内容检查的时间、名称、任务下达单位和担任职务或职责(如组长、组员)等,所填内容需与提供印证资料一致。

申报时近3年奖惩情况

要求:请注明参加工作以来获得县级以上有关表彰或县级及以上财会业务相关的技能比赛的时间、名称等。

符合优先选拔条件的其他情况

所在单位推荐意见

(盖章)年月日









 

 

 

 

 

 

 

 

 

 

 

 

 

 


附件2

毕节市财会监督人才库入库人员选拔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填报日期:

序号

单位

姓名

性别

年龄

政治面貌

职务

职级

从事财会工作年数

健康状况

学历学位

所学专业

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

检查经验

所受表彰

手机号码

1

2

3

4

5

6

注:1.序号:指各单位推荐人选排序:

2.从事财会工作年数:是指从事财政、 财务、会计监督或管理活动的工作时间;

3.学历学位:指本科、硕士、博士等最高学历学位, 具有多个最高学历学位分开填写;

4.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指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等职业资格证书或正高级、副高级、中级会计师等专业技术职称;

5.检查经验:分别填写作为组长组织或作为组员参与监督检查工作的次数:

6.所受表彰:指获得过县级以上有关表彰情况:

7.该表由县(市、区)财政局、各单位、各管国有企业、各中介机构汇总后统一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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