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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财政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相关要求,现将毕节市财政局2018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进行公开。报告中涉及的相关数据统计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毕节市财政局门户网站(http://www.bijie.gov.cn/bm/bjsczj/index.shtml)中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毕节市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毕节市七星关区文化路1号,邮编:551700,电话:0857-8223313)。

一、基本情况

2018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毕节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等要求,认真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专人落实工作责任加强政务公开载体建设,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公开相关内容。二是加强安排部署。及时召开会议安排部署政务公开工作,2018年召开党组会议研究政务公开工作1次,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传达学习4次,召开工作推进会议3次,举行业务培训会2次,有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开展。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制定《毕节市财政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毕节市财政局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毕节市财政局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毕节市财政局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责任分解,明确目标要求,落实工作责任。

二、围绕“三大战略”实施推进政务公开情况

加强大扶贫信息公开,设立财政扶贫资金专栏,公开打赢脱贫攻坚“四场硬仗”、易地扶贫搬迁、教育医疗住房“三保障”等方面财政资金信息,供公众查阅。认真做好大数据、大生态涉及财政方面信息公开。

三、围绕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政务公开情况

着力推进决策信息公开,2018年制定政策过程中公开征求公众意见3次,邀请利益相关方参加会议2次,参会人数24人次。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及时更新发布《毕节市财政局权责清单(2018版)》,按要求发布《贵州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贵州省涉煤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贵州省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贵州省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及时转发《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停征免征和调整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停征 免征和调整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按要求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公开《毕节市财政局会计信息质量、内控制度建设、财经纪律检查公示》。

四、推进公开解读回应“三位一体”公开体系建设情况

根据部门职责,指导市级部门按照要求公开2018年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信息。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围绕预算绩效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减税降费等内容,发布政策解读文件6次。针对公众关注度高的市级公立医院改革事项,发布有关问题解答1次。

五、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情况

认真按照要求,制定并发布《毕节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毕节市财政局非公开信息目录》,2018年在毕节市财政局门户网站上发布各类信息5096条,包括财政动态、政府采购、国企国资管理、财政收支、政策文件、人事信息、规划计划等内容。

六、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按照要求,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建立公开申请办理台账,认真分析依申请公开情况,按季度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报告。2018年1至12月,收到申请6次,涉及政府经费预算、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等内容,按时办结6次,答复率100%。2018年度,我局未涉及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件。

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要求,自2017年4月1日起,停征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包括检索费、复制费(含案卷材料复制费)、邮寄费。

、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成效,但在及时公开政府信息,运用数字化、图表图解等方式解读政策等方面,还有差距。下一步,我局将按照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做到应公开公开。对按规定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做到及时公开。对相关政策、法规等加强宣传,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二是优化信息发布流程,进一步采取措施,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三是按照相关制度要求,认真执行信息公开审程序,做好信息公开审批登记。四是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力度,更好地运用数字化、图表图解等方式解读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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