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毕节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清单 | |||||||
| 填制单位:毕节市财政局 | |||||||
| 补贴项目名称 | 补贴主管部门 | 补贴对象 | 补贴标准 | 补贴申报流程 | 补贴发放频次 | 补贴发放时间 | 补贴制度文件 |
| 非国有国家级公益林生态保护补偿 | 毕节市林业局 | 到户 | 16元/亩.年 | 由乡镇(街道)提供到人到户的非国有国家级公益林补偿兑现清册,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汇总、审核,并录入财政惠农“一卡通”统发系统比对合格后推送至财政部门,由县级财政部门复核无误后推送至金融部门落实补偿兑现。 | 一年一次 | 2025年12月底前 | 财政部国家林草局关于印发《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环〔2024〕39号) |
| 高龄老人生活补贴 | 毕节市民政局 | 80周岁以及以上,拥有本市户籍的老年人。 | 100岁以上老人(含100岁)每人每月不低于200元标准发放(年标准2400元);90岁(含90岁)-99岁的老人每人每月按不低于100元标准发放(年标准1200元);80岁(含80岁)-89岁的老人每人每月按不低于50元标准发放(年标准600元)。各县(市、区)按照不低于上述标准的原则,确定具体补贴标准。 | 本人或家属到社区申请(所需资料:身份证复印件、2寸照片、社保卡复印件各一试2份)→社区上报→乡镇办事处审核→区民政局审批发放资金。 | 每月一次或每季度一次。 | 每月底前或每季度末前 | 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建立高龄老人补贴制度的通知(毕府办通〔2013〕161号) |
| 注:1.“补贴发放频次”指每月一次、每季度一次、每半年一次、每年一次等。 | |||||||
| 2.“补贴发放时间”指补贴项目具体发放时间,如:每月底前、每季度末前、每年12月20日前、收到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等。 | |||||||
附件:1、财政部 国家林草局关于印发《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2、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建立高龄老人补贴制度的通知.docx
承办人:肖 庆
审 核:李 合
签 批:史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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