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贵州省鼓励数据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黔府办函〔2025〕38号)、《省大数据局关于印发贵州省大数据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数据产业重点发展方向的通知》(黔数办〔2025〕20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推动数据标注等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在贵州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指导下,贵州省数商协会依据相关标准和实施细则,印发《关于开展数据企业、数据标注企业、数据产品、数据服务认定工作的通知》,启动认定工作,助力产业政策精准落地,赋能行业发展。《通知》有关内容如下:
一、申请范围
在贵州省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登记、合法经营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均可申请相应认定。
二、申请条件
申请认定企业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在贵州省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均在贵州省境内;
2.具备与所从事数据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生产经营场所,自有、租赁或者其他场所证明均可;
3.企业诚信守法经营,近期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无违法违规行为及失信记录;
4.已建立并实施数据安全管理等相关制度;
5.其它应当具体的条件(详见通知要求)。
三、认定程序
(一)企业申请。申请企业根据申请认定类别按要求填写《认定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通过指定渠道提交申请。
(二)专家评审。协会组织专家对各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评审,确认拟认定结果。
(三)结果公示。拟认定结果在协会官网或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认定发证。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处理完毕的,经协会理事会审议后报主管部门备案,对通过备案的企业予以认定发证。
四、其他事项
(一)申请单位应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提交申请,并对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二)认定工作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启动,认定申请书请于2026年1月10日前报送协会秘书处。
(三)本次认定不收取申请单位任何费用。
下载链接:
1.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数据企业数据标注企业数据产品数据服务认定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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