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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标领域信用管理暂行办法》 2026年第44号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令


第44号


  《招标投标领域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26年6月12日第32次国家发展改革委委务会议审议通过和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广电总局审签,现予公布,自2027年1月1日起施行。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郑栅洁    

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李乐成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倪虹       

交通运输部部长:刘伟          

水利部部长:李国英          

农业农村部部长:张柱        

商务部部长:王文涛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局长:曹淑敏     

2026年7月3日         

招标投标领域信用管理暂行办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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