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及听证申请人的申请,本机关就拟对水发(北京)建设有限公司涉嫌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一案(案号:毕发改法规案处听〔2022〕2号)举行公开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申请人
水发(北京)建设有限公司
案由:涉嫌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一案
二、听证会举行时间
2022年5月30日15点00分。
三、听证会举行地点
地址:毕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东1424会议室(毕节市行政办公中心C栋14楼)
四、注意事项
根据有关规定及疫情防控要求,本次听证会允许5人申请参加旁听。
(一)自然人申请参加听证会旁听的,请于2022年5月20日前提交书面申请,提交身份证件、联系方式、住所等信息及材料,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参加听证会。
(二)法人和其他组织代表申请参加听证会旁听的,请于2022年5月20日前提交书面申请,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联系方式、主体资格证明等信息及材料,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参加听证会。
(三)参加听证的人员须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听证,并应当遵守听证纪律,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允许,不得录音、录像、摄影。
五、温馨提示
当前处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请听证参加人员及旁听人员遵守下列事项:
(一)在进入听证场所前自觉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正常方可进入办公楼。若体温超过37.2℃,请勿进入办公楼,不得参加听证会。
(二)会前14天内有境外、港台地区、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以及被判定为新冠确诊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会;14天内与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有过密切接触的人员不得参会;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或居家健康监测期内的人员不得参会;自接到通知开始,出现发热、乏力、咳嗽、胸闷、腹泻、呕吐、嗅觉或味觉减退等症状,未排除传染感染的人员不得参会。
毕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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