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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关于机动车相关信息的公告及告知

毕节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

关于机动车相关信息的公告及告知

     根据公安部《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64号)及上级公安机关相关规定,现将我市辖区机动车相关信息进行公告。                                                                            


机动车登记证书旧证书未收回作废.xls

行驶证旧证未收回作废.xls

报废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xls

机动车登记证书未收回作废.xls

机动车号牌旧牌未收回作废.xls

机动车行驶证未收回作废.xls

机动车号牌未收回作废.xls

客货运车辆逾期未报废.xls

客货运车辆逾期未检验.xls

连续3个检验周期未检验强制报废.xls

客货运机动车临界检验.xls

临界报废.xls

连续两检验周期未检验.xls

临近连续3个检验周期未检验.xls

机动车临界检验.xls

临近强制报废年限1年以内.xls

小微型非免检载客汽车.xls

逾期未报废.xls

逾期未检验.xls

免检机动车.xls





                                              

 毕节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

                                                  2024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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