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19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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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
关于机动车相关信息的公告及告知
根据公安部《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64号)及上级公安机关相关规定,现将我市辖区机动车相关信息进行公告。
机动车登记证书旧证书未收回作废.xls
行驶证旧证未收回作废.xls
报废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xls
机动车登记证书未收回作废.xls
机动车号牌旧牌未收回作废.xls
机动车行驶证未收回作废.xls
机动车号牌未收回作废.xls
客货运车辆逾期未报废.xls
客货运车辆逾期未检验.xls
连续3个检验周期未检验强制报废.xls
客货运机动车临界检验.xls
临界报废.xls
连续两检验周期未检验.xls
临近连续3个检验周期未检验.xls
机动车临界检验.xls
临近强制报废年限1年以内.xls
小微型非免检载客汽车.xls
逾期未报废.xls
逾期未检验.xls
免检机动车.xls
2024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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