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治军
同志
领导职务:
毕节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
负责市公安局全面工作。
1984年09月至1988年07月,在西南政法学院刑事侦察学系刑事侦察专业学习;
1988年07月至1990年10月,贵州省贵阳市公安局刑事侦察大队干警;
1990年10月至1993年08月,任贵州省贵阳市公安局刑事侦察大队科员级侦察员;
1993年08月至2000年08月,任贵州省贵阳市公安局刑事侦察支队副科级侦察员;
2000年08月至2003年12月,任贵州省贵阳市公安局刑事侦察支队一大队大队长;
2003年12月至2008年07月,任贵州省贵阳市公安局刑事侦察支队政委;
2008年07月至2011年12月,任贵州省贵阳市公安局南明分局局长;
2011年12月至2012年03月,任贵州省贵阳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委员,南明分局局长;
2012年03月至2013年01月,任贵州省贵阳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委员;
2013年01月至2015年08月,任贵州省贵阳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党委副书记;
2015年08月至2017年02月,任贵州省黔南州政府党组成员,州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州公安局督察长(兼);
2017年02月至2018年10月,任贵州省黔南州政府党组成员、副州长,州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州公安局督察长(兼);
2018年10月至2021年9月1日,任贵州省毕节市政府党组成员、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
2021年9月1日至今 任贵州省毕节市政府党组成员、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