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4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结论的公告》,拟废止《毕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毕节市应急管理局 毕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毕节市生态环境局 毕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毕节市化工重点监控点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毕市工信通〔2021〕27号),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
2025年12月4日至12月18日
二、反馈意见方式
公民、法人或有关组织等社会公众对拟废止《毕节市化工重点监控点认定办法(试行)》有意见建议的,可以通过网站留言、电话、电子邮件或书面意见等形式向毕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提出。
(一)网站留言
登录毕节市人民政府网(https://www.bijie.gov.cn),进入“民意征集”专栏留言。
(二)热线电话
联系人:赵荣;电话:0857-8222393
(三)电子邮件
请发至邮箱:bjsgxjzr@163.com
(四)书面意见
请邮寄至毕节市七星关区碧阳大道518号(毕节市行政办公中心C栋)13楼;邮编:551700
感谢您的支持!
毕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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