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决定公开比选1家招标代理机构承担毕节市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项目(二期)招标代理工作,现邀请具有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毕节市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项目(二期)招标代理机构采购
2.采购方式:公开询价比选采购
3.比选中标方式:本次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实际收取费用包干价进行报价(不超过¥15000.00元),按照低价中标的形式确定中标方。同一被询价人只能有一个报价。
4.采购需求:
在本项目中涉及且不限于以下招标代理服务工作:协助办理批复;编制、论证、发售招标文件;解释招标文件;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招标(采购)公告或投标邀请函、更正公告、废标公告、中标(成交)公示等;进行供应商资格预审;落实开标、评标地点;抽取专家,组建评标委员会;邀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现场监督;主持开标,指定专人记录开标过程;组织评审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确定中标供应商;整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等相关工作。
5.质量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贵州省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
6.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毕节市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项目(二期)项目招标采购工作结束。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和签订合同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截止在开标前一天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查询页面截图)。
3.投标人截止在开标前一天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页面截图)。
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未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情况。
5.投标人近三年在执行中标结果时,未发生转包、分包、违反廉洁相关规定等情形。
6.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完整、有效。
注:(1)投标人须在开标当天提供投标文件前,将上述资格要求中的第1、2、3项加盖公章的纸质版提供给采购人作为资格审查材料,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的投标人不具备报价条件;(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7月23日至2024年7月25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
2.地点:毕节市行政办公中心C栋东0311室。
3.方式:潜在投标人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到现场获取。
四、响应单位提交文件要求
1.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指定格式)。
3.具备招标代理资质的从业人员相关证书。
4.报价函(指定格式)。
5.承诺书及声明(指定格式)。
注:以上提供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五、提交文件截止与比选时间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7月29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工作日提交)。
比选时间:2024年7月29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比选地点:毕节市行政办公中心C栋东0318会议室。
比选采用单位组织评审小组评选方式进行,安排监督员全程记录过程。评审小组根据最终推荐中标候选单位情况,将结果在毕节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公开1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照公示结果确认中标单位并签订合同。
六、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地 址:毕节市行政办公中心C栋东0311室
联系人:肖先生
电 话:0857-8222506
毕节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4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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