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黔府办函〔2021〕39号)、《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责任分工的通知》(黔公开办函〔2021〕8号)及《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毕府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制度、优化公开平台、增强公开实效,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让公开成为常态、透明成为自觉;加快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奋力开创毕节建设贯彻新发展理念示范区新未来作出新贡献。
二、工作任务
(一)聚焦中心工作,围绕国资监管国企改革发展推进公开
1.加强信息发布。围绕2021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重点任务,结合国资职能职责,认真梳理国资监管成效、企业重大项目建设、国企改革发展、国企党建工作等方面工作动态,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2.强化政策解读。以高质量发展、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推进“十四”五规划为重点,及时做好与企业密切相关、市场主体和新闻媒体高度关注的政策文件和重点工作的解读,深入解读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注意事项等,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赢得社会的理解和支持。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加强政策发布解读,切实做到新出台的重要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在重要政策出台、重点工作推进、重大事件发生时,要做好信息发布、权威定调、自觉把关等工作,及时解读政策,准确发布信息,有效引导社会预期。综合运用多种方式,提高政策解读的可读性,深入浅出、及时有效地解读文件,把政策解释清楚,避免误解误读。
3.回应社会关切。对市国资委出台的重要改革措施和涉及国企切身利益、容易引发社会公众关注的政策文件,要认真做好舆情风险评估研判,制定应对处置预案。要通过市国资委网站部门动态、通知公告和依申请公开栏目以及监管企业对外宣传渠道平台,充分了解社情民意,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处理答复。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涉及经济社会重大政策、影响党和政府公信力、冲击道德底线等方面的政务舆情,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
(二)以公开促规范,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依托毕节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市国资委网络站点,依法依规公开市国资委机构概况、职能职责、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财务预算决算、计划总结等方面的信息,加大国资国企监督管理信息公开的力度。
2.除涉密事项外,应及时公开本单位及监管企业重大活动、重点项目和重要工作动态的信息,依法依规推进重大风险防范化解信息公开,提高信息共享和信息服务能力。
3.依法依规公开监管企业生产经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企业改革重组、业绩考核、履行社会责任等重点工作情况,及时公开监管企业重点领域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情况。加大所监管企业整体经济运行、深化企业改革、负责人职务变动等信息的公开力度,定期公开监管企业主要经济指标、重大变化事项等情况。
4.依法依规公开市国资委人事任免、人员招录有关信息,适时公开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职务变动及公开招聘有关情况。
5.持续推进监管企业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社会公众对市国资委监管出资企业情况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切实增强回应关切效果
1.密切关注涉及疫情防控、企业债务、欠薪欠资、经济金融、环境污染、安全生产、困难群众生活保障等方面的政务舆情,紧紧围绕政务舆情背后的实际问题,以解决问题的具体举措实质性回应公众关切。
2.提高政务舆情回应针对性权威性,避免转载无关信息代替政府自身回应,重大政务舆情回应要实行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新闻媒体、商业网站等多点联动,增强回应信息传播实效。建立政务舆情回应台账管理制度,逐一对照检查并及时公开已作承诺的落实情况,维护政府公信力。
(四)加强平台建设和政务公开标准规范的修订和编制,优化服务功能
1.提高市国资委网站管理服务水平,确定专人负责网站运维管理,加强日常监管和维护,持续优化政务公开内容,丰富信息资源。
2.充分发挥网站、微信、微博等现代媒体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
3.按照“谁开设、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内容审查把关,不得发布与职责职能没有直接关联的信息,信息发布失当、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及时整改。
4.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政务信息,要通过报刊、网络、广播、电视、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向社会公开。对拟发布的信息要严格审查把关,认真履行审批程序。已认定为主动公开的正式文件可直接送交办公室挂网;其他需要公开的内容需经委分管领导审签,必要时报委主要领导审签。
5.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前的审查工作,特别要做好对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分析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引发不当炒作、损害政府公信力、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依法保护好相关人员个人隐私,除惩戒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务信息,公开时要进行去标识化处理,公开方式、范围要合理恰当。
三、保障措施
(一)严格发布审查。认真做好规范开展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专项考核等相关工作。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确保国家秘密信息安全。
(二)强化岗位学习。严格落实政务公开“AB岗”制度,政务公开人员发生变动,要第一时间报上一级政务公开主管部门备案,切实保持公开队伍相对稳定。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年内开展1次政务公开专题培训,不断提升业务能力。
(三)强化工作落实。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制定本年度工作要点或实施方案,配套建立工作台账,实施跟进督查,确保落实到位。将《毕节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毕节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1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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