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贵州省人民政府网 毕节市 多云 28℃~19℃
无障碍
关怀版
登录个人中心
毕节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2022年监管企业国有房屋租金减免的通知(​毕国资通〔2022〕25号)

各监管企业:

根据《省培育壮大市场主体行动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若干措施的通知》(黔市场主体领发〔2022〕2号)和《省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做好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减免工作的函》等精神,为进一步帮扶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域内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监管企业国有房屋的,在原有减免2022年6个月租金的基础上再减免2022年2个月租金,2022年实际租期小于应减免租期的,按照租期比例进行减免。各监管企业要按照文件要求,于2022年12月30日前完成租金减免。

毕节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2年11月2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