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印发毕节市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毕市交安〔2024〕19号),贵州毕节高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通过企业自评、自愿申请评估、并经我局组织评估专家组现场评估等流程,根据《贵州省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指导意见(试行)》(黔交安〔2024〕8号)文件要求,我局拟确定贵州毕节高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单位有异议的,可向毕节市交通运输局反映。
公示期:2024年12月23日至12月27日
联系地址:贵州省毕节市学院路271号
联系电话:0857-8293036
毕节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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