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自治县、市、区)交通运输管理机构、运输企业:
有关企业提出相关道路运输业务申请,我局进行受理,并广泛征求社会各方意见。经实质性审查和市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行政许可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不予许可,现予以公告,具体内容见附件。
若对上述不予许可决定有异议,可在公告之日起5日内向毕节市交通运输局提出书面意见,逾期未提出视为无异议。
(联系地址:毕节市七星关区学院路271号市交通运输局大楼;收件人:市交通运输局运输科;邮编:551700;电话:0857-8293009)
毕节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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