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行业监管,提升从业者守法意识,保障乘客出行安全,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毕节市交通运输局梳理了一批近期查处的网约车违规经营典型案例予以曝光:
案例一:贵州××××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所属FD×××××号车起讫点均不在许可的经营区域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案
基本案情:2025年4月27日,大方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大方县佳鑫合力超市路段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驾驶人李某驾驶贵FD×××××号车涉嫌起讫点均超出许可经营区域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经调查,李某通过网络平台接单后驾驶贵FD×××××号车从大方县驴充充水西停车场充电站搭载1名乘客前往大方县佳鑫国际摩尔城,车辆行驶到大方县佳鑫合力超市路段时遇执法检查后订单结束,李某通过平台收取乘客车费。该车所有人为贵州××××运输有限责任公司,许可(注册)地为百里杜鹃管理区,订单起讫点均不在许可的经营区域内。
查处结果:上述行为,违反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贵州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3年)》第110项的规定,对贵州××××有限责任公司处以罚款并责令改正。
案例二:贵FD×××××号车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案
基本案情:2025年4月7日,驾驶人赵某通过某平台接单后,驾驶贵FD×××××号车在纳雍县宏星中学搭载了3名乘客到纳雍县人民医院,并通过平台收取了3名乘客的乘车费。经纳雍县交通运输局调查核实,赵某驾驶贵FD×××××号车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涉嫌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查处结果:上述行为,违反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纳雍县交通运输局按照《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贵州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3年)》第108项的规定,对赵某处以罚款并责令改正。
案例三:贵 FD×××××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违反规定巡游揽客案
基本案情:2025年3月7日,赫章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接到毕节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转办的关于《市民反映事项转办单》后,立即安排执法人员进行调查核实。经查明,驾驶人马某2025年2月26日18时06分,驾驶贵 FD×××××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在赫章县小蚂蚁网吧门口先后搭载 2名乘客,通过监控视频查实,该驾驶员未通过平台接单,擅自巡游揽客、站点候客。
查处结果:上述行为,违反了《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四十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且此次系该驾驶员多次违反规定巡游揽客,依据《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贵州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3年)》第122项的规定,对马某处以罚款并责令改正。
毕节市交通运输部门呼吁广大市民朋友:在乘坐网约车时,注意核查车辆及驾驶员的合规信息,如遇违规行为可通过官方渠道及时投诉举报。
各网约车平台公司应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驾驶员资质审核和车辆合规管理;广大驾驶员需遵守从业规范,严禁超范围经营、无证营运等行为。对违规主体,交通运输部门将依法从严查处,切实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监督举报电话:
七星关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0857-8123456
大方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0857-5227639
黔西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0857-4224124
金沙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0857-7361466
织金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0857-7624808
纳雍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0857-3532973
威宁自治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0857-6229933
赫章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0857-3225688
贵州百里杜鹃管理区交通运输发展服务中心:0857-5680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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