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保障运营安全和乘客合法权益,我局起草了《毕节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根据《贵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212号)和《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毕节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毕府发〔2021〕19号)要求,现将《毕节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在毕节交通运输局官网上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请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以便进一步做好修改完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开征求意见时间
2026年2月25日至3月10日
二、反映意见方式
公民、法人或有关组织等社会公众对《毕节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有意见建议的,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书面意见等形式向毕节市交通运输局提出。
(一)热线电话
联系人:毕节市交通运输局运输科;电话:0857-8293009。
(二)电子邮件
电子邮箱:932258915@qq.com。
(三)书面意见
请邮寄至毕节市七星关区学院路271号(毕节市交通运输局),邮编:551700,在信封上注明“《毕节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反馈”。
感谢您的支持!
附件:1.
毕节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doc
毕节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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