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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移动称重设备采购网上询价公告

毕节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便携式汽车称重仪采购项目采用网上询价方式进行采购。 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一、项目名称及数量

毕节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便携式汽车称重仪采购项目,项目预算60000.00元。

、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报价时间

报价开始时间:公告发布之后

·  报价截止时间:2023-7-1210:00:00(北京)

四、保证金

五、响应文件要求

文件必须上传:是

·  文件上传说明:投标供应商按询价文件要求上传投标产品参数及检测报告。

六、商务条款

(一)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完成安装调试

·  (二)交付地点:指定地点

·  (三)验货方式:·

1、货物到达现场后,成交供应商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成交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1)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3)在系统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

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4、产品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要求后,才作为最终验收。

(四)报价要求: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包含:货物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装卸费、培训费、保险费、税费(含关税)等所有费用。

(五)付款方式: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验收合格,无任何质量问题10个工作日内以转帐的方式支付总价款的100%。

七、其它要求

(一)成交原则: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由采购人自行选择成交供应商。

(二)采购异议处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八、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需求方:毕节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联系人:老师

联系电话:0857-8293062

毕节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移动称重设备采购网上询价采购公告(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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