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毕节市地方海事局工作需要,现需设计新建中心机房,兹邀请符合条件的设计单位提交本项目的设计报价文件,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
贵州省毕节市地方海事局中心机房建设项目,包含机房环境改造(约12平方米)、等保三级建设及等保测评,总投资约为45万元。
二、报价单位资格条件
1.提供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无线通信、通信铁塔)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提供有效期内的企业营业执照并加盖单位公章;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投标人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4.提交书面报价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报价文件报送时间及要求
(一)报价文件报送截止时间:2025年4月24日起至2025年5月6日10:00止。
(二)报价文件资料要求:报价单位需将贵州省毕节市地方海事局中机房建设项目设计报价及单位有关资质证明材料进行密闭封装,并在封装处加盖单位公章,超过报价时限的报价资料一律不予受理。
(三)报价文件接收方式:
1.现场递交
地址:贵州省毕节市地方海事局办公室(贵州省毕节七星关区学院路271号,毕节市交通局6楼)
联系人:聂自力 联系电话:0857-8226759
要求:①密封包装(信封或文件袋加盖骑缝章)。
②注明“报价文件”及“在2025年5月6日上午10:00前不得启封”字样。
③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授权书(如代理人递交)。
2.邮寄递交
地址:贵州省毕节市地方海事局办公室(贵州省毕节七星关区学院路271号,毕节市交通局6楼)
收件人:聂自力 联系电话:0857-8226759
要求:①使用邮政EMS或顺丰等可追踪的快递方式。
②寄出时间需确保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送达(以签收时间为准)。
③外包装标注“报价文件”。
四、报价单位未按上述规定报价的作为无效报价,报价不得高于国家规定的取费标准。
五、局将于2025年5月6日上午10:00组成工作组对收到的报价文件进行现场拆封,按照低价成交原则确定成交单位。2025年5月6日10:00之后收到的邮寄报价文件一律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贵州省毕节市地方海事局
202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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