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教办发〔2022〕13号
毕节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市
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与应用评估基本
标准(试行)》《毕节市中小学智慧
校园建设与应用评估基本标准
(试行)》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市、区)教育科技局(教育局),市直各中小学校:
现将《毕节市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与应用评估基本标准(试行)》《毕节市中小学智慧校园建设与应用评估基本标准(试行)》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年度计划积极推进“数字校园”“智慧校园”建设与应用。
附件:1.毕节市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与应用评估基本标准(试行)
2.毕节市中小学智慧校园建设与应用评估基本标准(试行)
毕节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2年6月29日
附件1
毕节市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与应用
评估基本标准(试行)
为深入实施《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落实《毕节市教育发展“十四五”规划》《毕节市“大数据+教育”应用实施方案》,提高全市教育信息化应用水平,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规范(试行)》,结合毕节教育发展实际,特制定《毕节市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与应用评估基本标准(试行)》,本标准适用于普通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与应用评估,将根据国家教育大政方针和信息化发展趋势,对本标准进行适时修订。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和对贵州对毕节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加快教育现代化和建设教育强国,深入实施《教育信息化 2.0 行动计划》,积极推进“互联网+教育”,坚持“深化应用,融合创新”,按照“云+网+端”的架构模式推进毕节市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与应用。
(二)建设目标
按照《毕节市教育发展“十四五”规划》,到2025年建成数字校园400所,结合毕节实际,逐步实现全市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与应用全覆盖。中小学数字校园要达“三实现,一创新”目标,即实现校园环境数字化、实现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实现师生信息素养提升、创新学习方式和教育教学模式。
二、评估内容
评估内容包括基础设施、信息素养、信息化应用、网络安全和保障机制等五个方面。
(一)基础设施
基于“云+网+端”的架构模式,基础设施应具备在“云”方面:能够使用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毕节教育云平台;在“网”方面:校园网络结构合理,能够流畅保障终端上传、下载、管理数字化教育资源;在“端”方面:教学班级“班班通”全覆盖并常态化使用,教师和学生按要求配齐配足计算机。
(二)信息素养
提升师生和管理人员的信息素养是数字校园建设与应用的核心目标之一,重点培养学生的信息化学习能力、教师的信息化教学能力和管理人员的信息化管理能力。教师能够在国家、省、市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选取优质数字教育资源,熟练使用平台各个模块功能,能应用数据分析优化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能够制作数字教育资源,能够建立完善的网络学习空间,能够正确引导学生合理使用信息技术、遵守网络文明礼仪,自觉抵制不良信息等。
(三)信息化应用
数字校园中的信息化应用重点是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应用,教育教学应用是指利用信息技术开展教师备课、授课、教研、学生学习等信息化教学活动及教学资源的建设与管理。教育管理应用是指利用信息技术开展教务管理、行政管理、财务管理、学生管理与设备管理等。
校长信息化应用:具备信息化领导力,利用信息技术进行教育管理,组织学校制定《数字校园建设与应用规划》并实施。
管理人员信息化应用:利用信息技术优化教务管理、行政管理、财务管理、学生管理与设备管理等。
教师信息化应用:从国家、省、市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选取数字教育资源用于备课、教学、教研、学生学习和教学管理,并保持常态化应用,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效率。
学生信息化应用:在教师的指导下,利用信息技术选取适合的教育资源,解决学习和生活中的问题。
(四)网络安全
建立网络信息安全制度及管理体系,明确校长是网络安全第一责任人,成立专职机构,指定专人负责网络安全工作,制定网络安全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流程和权限,提高网络安全应急处置能力,根据实际需要配备网络安全设备,定期杀毒、扫描、维护等。
(五)保障机制
保障机制是推进数字校园建设与应用的有力保证,学校应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数字校园建设与应用工作小组,设立学校首席信息官职务,建立起一支专兼职结合、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队伍,强力推进数字校园建设与应用;制定《数字校园建设与应用规划》,包括目标、任务、经费投入、教师信息素养提升培训、教师信息化应用成效考核等重点内容。
三、评估程序
按照学校申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市教育局复核的程序进行评估。评估主要分资格审查、对照评估基本指标体系表评分两步,根据最终得分评定学校是否达到数字校园建设与应用基本标准,对达标学校授牌“毕节市中小学数字校园示范校”。
四、其他事项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大对毕节市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与应用工作的统筹、组织、协调力度,按照2022-2025年毕节市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与应用计划表,组织学校积极申报,对拟申报学校加大支持力度,在政策和资金上予以倾斜,加强调度和督促指导,如期完成任务。
附件:1.2022-2025年毕节市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与应用计划表
2.毕节市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与应用评估资格审查表
3.毕节市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与应用评估基本指标体系表
附件1
2022-2025年毕节市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与应用计划表
序号 | 县(区) | 建设目标数(所) | 2022年建成数(所) | 2023年建成数(所) | 2024年建成数(所) | 2025年建成数(所) |
1 | 七星关区 | 89 | 4 | 25 | 28 | 32 |
2 | 大方县 | 38 | 4 | 10 | 12 | 12 |
3 | 黔西市 | 36 | 4 | 10 | 10 | 12 |
4 | 金沙县 | 25 | 4 | 5 | 8 | 8 |
5 | 织金县 | 46 | 4 | 12 | 14 | 16 |
6 | 纳雍县 | 47 | 3 | 12 | 14 | 18 |
7 | 威宁县 | 77 | 4 | 20 | 23 | 30 |
8 | 赫章县 | 35 | 3 | 10 | 10 | 12 |
9 | 百管委 | 7 | 1 | 2 | 2 | 2 |
附件2
毕节市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与应用评估资格审查表
项目 | 审查要求 | 是/否 |
云 | 使用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 | |
网 | 学校接入互联网,且接入宽带≥100M | |
端 | 教学班级“班班通”配齐率100% | |
空间 | 教师网络学习空间开通率达到80% | |
资源 | 从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体系选取优质数字教育资源 | |
应用 | 常态化使用优质数字教育资源 | |
安全 | 近1年未发生网络安全事故 | |
保障 | 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数字校园建设与应用工作小组,制定《数字校园建设与应用规划》 |
注:以上项目全部为“是”方可进入下一评估环节
附件3
毕节市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与应用评估基本指标体系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评分标准 | 备注 |
基础设施 | 云 | 使用国家、省、市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情况 | 使用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得3分,同时使用省或市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加1分,总得分不超过4分。 | |
网 | 学校接入网络宽带情况、网络宽带节点覆盖情况 | 学校接入网络宽带在100M至200M之间得3分,学校接入网络宽带大于200M得4分。 | ||
网络宽带节点全面覆盖教室、办公室、公共活动场所得3分。覆盖一项得1分。 | ||||
端 | 班班通配齐情况、计算机配齐情况 | 教学班级“班班通”配齐率达100%得3分,不达标不得分。 | ||
教师计算机配比达1:1得3分,不达标不得分。 | ||||
学生计算机配比,小学达10:1得3分,中学达8:1得3分,含多学段的学校每个学段均要达标得3分,不达标不得分。 | ||||
信息素养 | 教师信息素养提升 | 学校组织教师信息素养提升培训情况 | 学校每学期组织教师参加国家、省、市、县、校中小学教师信息素养提升相关培训,组织全体教师参与培训得7分,组织80%的教师参与培训得5分,组织60%的教师参与培训得2分,参与培训教师低于60%不得分。 | |
教师信息素养 | 引导学生情况 | 教师能够正确引导学生利用信息技术选取教育资源解决学习和生活中的问题;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学生信息素养提升相关活动;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网络文明价值观(3分,缺项不得分)。 | ||
教师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情况 | 教师熟悉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各模块功能,选取优质教育资源,用于教育教学、开展论文、课题研究等,建立完善的网络学习空间,制作数字教育资源,积极参与网络学习空间普及应用、“微课”、优质课、精品课等活动(5分)。 | |||
学生信息素养 | 学生信息素养情况 | 遵守网络文明礼仪,自觉抵制不良信息,树立信息道德和信息安全意识,积极参与学生信息素养提升相关活动(5分)。 | ||
信息化应用(35分) | 校长信息化应用 | 校长信息化应用情况 | 具备信息化领导力,利用信息技术进行教育管理,组织学校制定《数字校园建设与应用》规划并实施。(2分) | |
管理人员信息化应用(4分) | 管理人员信息化应用情况 | 利用信息技术优化教务管理、行政管理、财务管理、学生管理与设备管理等(4分)。 | ||
教师信息化应用 | 网络学习空间建设与应用 | 学校80%以上教师开通网络学习空间,活跃度超过60%,在空间中收藏或储存相关数字教育资源,平均每周使用2次以上(6分)。 | ||
备课 | 在各类教育资源平台选取教学设计、课件、视频等数字教育资源用于备课(6分)。 | |||
教学 | 在各类教育资源平台选取教学设计、课件、视频等数字教育资源用于教学,可自建资源库,也可以使用个人网络学习空间进行教学(7分)。 | |||
教研 | 通过在线(远程)方式开展集体教研活动,在老师讲解、展示、学生练习等不同环节提出修改意见,促进教师教学能力提升,也可使用网络研修平台进行教研(6分)。 | |||
学生信息化应用 | 学生信息化应用情况 | 学生懂得利用信息技术选取合适的教育资源,解决学习和生活中的问题(4分)。 | ||
网络安全 | 制定制度 | 制度制定情况 | 制定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网络信息安全应急预案(4分)。 | |
成立工作组 | 工作组成立情况 | 成立以校长为网络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工作小组(3分)。 | ||
配备网络安全设备 | 网络安全设备配备情况 | 根据实际需要配备网络安全设备,对学校办公和教学计算机定期杀毒、扫描等(3分)。 | ||
保障机制 | 规章制度 | 制定《数字校园建设与应用规划》情况 | 制定《数字校园建设与应用规划》,包括目标、任务、经费投入、教师信息素养提升培训、教师信息化应用成效考核等重点内容(8分)。 | |
工作队伍 | 工作队伍建设情况 | 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数字校园建设与应用工作小组,设立学校首席信息官职务,建立起一支专兼职结合、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队伍(7分)。 |
注:综合评分在90分以上达毕节市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与应用评估基本标准,可以授牌“毕节市中小学数字校园示范校”。
附件2
毕节市中小学智慧校园建设与应用
评估基本标准(试行)
根据《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教育信息化 2.0 行动计划》为推动智慧教育发展,提高教育信息化应用水平,按照国家《智慧校园总体框架》《毕节市教育发展“十四五”规划》《毕节市“大数据+教育”应用实施方案》,结合我市教育发展实际,特制定《毕节市中小学智慧校园建设与应用评估基本标准(试行)》,本标准适用于普通中小学智慧校园建设与应用评估,将根据国家教育大政方针和信息化发展趋势,对本标准进行适时修订。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和对贵州对毕节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加快教育现代化和建设教育强国,深入实施《教育信息化 2.0 行动计划》,积极推进“互联网+教育”,在达到《毕节市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与应用评估基本标准(试行)》的前提下,学校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不断改善中小学信息技术基础环境,营造网络化、数字化、个性化的智慧教育环境,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升教育治理水平,促进教育公平。
二、评估内容
评估内容包括智慧教学环境、智慧教学资源、智慧服务管理、智慧校园安全、保障机制等五个方面。
(一)智慧教学环境
1.校园网络。网络宽带节点全覆盖,千兆进校、百兆进班,无线网络覆盖主要教学、办公、活动场所。
2.建立校园广播应用系统,接入有线数字电视,建有学校门户网站并及时更新信息。
3.构建基于信息技术的校园文化环境。
4.教师配有办公用计算机,师机比不低于1:1。
5.校园建有智能系统。
6.建有录播教室,能支持教学和教研。
7.建有智慧教室,能全过程采集教与学行为数据,促进个性化学习,支持混合学习。
8.依托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体系实现课堂教学云端一体化。
9.建立网络信息安全保障制度。
(二)智慧教学资源
1.配备能满足各学科教学需求的数字化教育资源并及时更新。
2.建有数字图书馆或与数字图书馆互联互通,支持移动阅读。
3.建有数字化校本特色资源并及时更新。
4.实现优质资源班班通,常态化应用优质数字教育资源。
5.90%以上教师开通网络学习空间,学生开通网络学习空间进行自主学习,学校通过数字化学习平台或网络学习空间为师生提供个性化、精准化的资源推送。
6.学校内部实现资源共建共享,每年有10%以上的教师上传教学资源至县级以上教育资源服务平台,学生能制作数字作品,近两年有学生参加县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竞赛并获奖。
(三)智慧服务管理
1.建立数据分析模型和评估指标体系,开展基于大数据分析的教育教学管理和评价。
2.利用信息系统对学生进行全面科学评价。
3.提供免费的家校互动平台服务。
4.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提供课程资源、名师资源等社会公益服务。
5.学校建有电子阅览室、创新实验室、智慧学习体验中心。
(四)智慧校园安全
1.学校公共场所视频监控全覆盖。教学楼、操场、财务室、功能室等重点部位安装高清摄像头,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有食堂的学校在烹饪区、食材存放区安装摄像头进行24小时监控。
2.学校建有监控室。视频图像可预览、回放、存储(存储时间不少于90天)。
3.校园周界监控。在学校周界监管薄弱区域安装周界防范摄像头,对学校围墙周围进行监控,预防学生和校外人员翻越围墙。
4.人员进出管理。在人员进出口部署人脸识别系统和安检设备,对进出学校人员进行人脸比对和安全检查。
5.车辆进出管理。在车辆出入口部署车辆出入管理系统,通过车牌识别技术对进出校园的车辆进行管理。
6.智能分析。对重点区域监控,分析判别各类行为轨迹,如倒地检测、肢体冲突、人群聚集、人数异常,由智能行为分析系统做出智能预判并通知学校管理人员及时处置。
7.联调联防。在校门口及必要公共场所安装一键报警装置,实现第一时间报警求助,并通过高清摄像头复核,及时了解警情,同时预留可联网到当地公安局的接口。
(五)保障机制
1.组织领导。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智慧校园建设与应用工作小组,制定《智慧校园建设与应用规划》并实施。
2.机构人员。学校成立专门的机构或部门负责智慧校园建设与应用工作,配备专职人员。每门学科明确教师负责推进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的融合创新应用工作。
3.经费保障。学校要有专门经费保障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和重点项目建设,并保障教学资源更新和日常运维。
4.制度建设。学校要建立网络安全管理制度,智慧校园建设与应用推进、管理和激励制度。
三、评估程序
按照学校申报(市直中小学校直接向市教育局申报,并于2023年前完成)、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市教育局复核的程序进行评估,对照评估基本指标体系表评分,根据最终得分评定学校是否达到智慧校园建设与应用基本标准,对达标学校授牌“毕节市中小学智慧校园示范校”。
四、其他事项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大对毕节市中小学智慧校园建设与应用工作的统筹、组织、协调力度,按照2022-2025年毕节市中小学智慧校园建设与应用计划表,组织学校积极申报,对拟申报学校加大支持力度,在政策和资金上予以倾斜,加强调度和督促指导,如期完成任务。
附件:1.2022-2025年毕节市中小学智慧校园建设与应用计划表
2.毕节市中小学智慧校园建设与应用评估基本指标体系表
附件1
2022-2025年毕节市中小学智慧校园建设与应用计划表
序号 | 县(区) | 建设目标数(所) | 2022年建成数(所) | 2023年建成数(所) | 2024年建成数(所) | 2025年建成数(所) |
1 | 七星关区 | 11 | 1 | 3 | 3 | 4 |
2 | 大方县 | 5 | 1 | 1 | 1 | 2 |
3 | 黔西市 | 6 | 1 | 1 | 2 | 2 |
4 | 金沙县 | 3 | 1 | 1 | 1 | 0 |
5 | 织金县 | 6 | 1 | 1 | 2 | 2 |
6 | 纳雍县 | 6 | 1 | 1 | 2 | 2 |
7 | 威宁县 | 8 | 1 | 2 | 2 | 3 |
8 | 赫章县 | 4 | 1 | 1 | 1 | 1 |
9 | 百管委 | 1 | 0 | 1 | 0 | 0 |
注:市直中小学校直接向市教育局申报,并于2023年前完成。
附件2
毕节市中小学智慧校园建设与应用评估基本指标体系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评分标准 | 备注 |
教学环境 | 校园网络 | 网络宽带节点全覆盖,千兆进校、百兆进班,无线网络覆盖主要教学、办公、活动场所。 | 达标得3分,不达标不得分。 | |
基础建设 | 建立校园广播应用系统,接入有线数字电视,建有学校门户网站,信息及时更新。 | 达标得3分,不达标一项扣1分。 | ||
校园文化 | 构建基于信息技术的校园文化环境。 | 有得2分,没有不得分。 | ||
师机比 | 教师配有办公用计算机,师机比不低于1:1。 | 达标得3分,不达标不得分。 | ||
智能管理 | 校园建有智能系统(校园一卡通等)。 | 有相关系统得2分,没有不得分。 | ||
录播教室 | 建有录播教室,能支持教学和教研。 | 40个以内教学班级建有1个录播室,40个以上教学班级建有2个录播室,达标得3分,不达标得1分,无录播室不得分。 | ||
数据应用 | 建有智慧教室,能全过程采集教与学行为数据,分析数据,促进个性化学习。 | 有得3分,没有不得分。 | ||
平台资源 | 依托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体系实现课堂教学云端一体化。 | 有应用得3分,没有不得分。 | ||
网络安全 | 建立网络信息安全保障制度。 | 有制度得2分,没有不得分。 | ||
教学资源 | 数字资源 | 配备能满足各学科教学需求的数字化资源并及时更新。 | 学科资源齐全并更新得3分,不齐全未更新不得分。 | |
资源互通 | 建有数字图书馆或与数字图书馆互联互通,支持移动阅读。 | 有或联通数字图书馆得3分,没有不得分。 | ||
校本资源 | 建有数字化校本特色资源并及时更新。 | 有资源库得3分,无不得分。 | ||
资源应用 | 实现优质资源班班通,常态化应用优质数字教育资源。 | 常态化应用得3分,不达标不得分。 | ||
空间应用 | 教师开通网络学习空间并常态化应用。 | 90%以上教师开通网络学习空间得1分,平均每周每名教师使用数字教育资源超过2次得3分,不达标不得分。 | ||
资源共享 | 学校内部实现资源共建共享,每年有10%以上的教师上传教学资源至县级以上教育资源服务平台,学生能制作数字作品,近两年有学生参加县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竞赛并获奖。 | 近两年内有教师、学生参加相关比赛并获奖10人次以上得3分,不足10人次得1分,未获奖不得分。 | ||
网络文明 | 能遵守网络文明礼仪,自觉尊重知识产权,自觉抵制不良信息,能利用信息技术进行教育教学、教研、评价和管理等。 | 对学生开展网络文明宣传教育得3分,未开展不得分。 | ||
服务管理 | 评价管理 | 建立数据分析模型和评估指标体系,开展基于大数据分析的教育教学管理和评价。 | 使用评估系统得3分,未使用不得分。 | |
学生评价 | 利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系统对学生进行全面科学评价。 | 使用评价系统得3分,未使用不得分。 | ||
家校沟通 | 提供免费的家校互动服务,进行有效的家校互动。 | 使用家校沟通平台得3分,未使用不得分。 | ||
公益服务 | 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提供课程资源、名师资源等社会公益服务。 | 提供相关公益服务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 | ||
个性建设 | 学校建有电子阅览室、创新实验室、智慧学习等体验中心。 | 建设任意一项得3分,没有不得分。 | ||
智能安防 | 视频监控 | 教学楼、操场、财务室、功能室等重点部位安装高清摄像头,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有食堂的学校在烹饪区、食材存放区安装摄像头进行24小时监控。 | 达标得5分,不达标不得分。 | |
视频存储 | 学校建有监控室,视频图像可预览、回放、存储(存储时间不少于90天)。 | 达标得4分,不达标不得分。 | ||
周界防范 | 在学校周界监管薄弱区域安装周界防范摄像头,对学校围墙周围进行监控,预防学生和校外人员翻越围墙。 | 安装周界防范摄像头得4分,未安装不得分。 | ||
人员进出管理。 | 在人员进出口部署人脸识别系统和安检设备,对进出学校人员进行人脸比对和安全检查。 | 部署一项得2分,共4分。 | ||
车辆进出管理 | 在车辆出入口部署车辆出入管理系统,通过车牌识别技术对进出校园的车辆进行管理。 | 有车辆管理系统得4分,没有不得分 | ||
智能分析 | 对重点区域监控,分析判别各类行为轨迹,如倒地检测、肢体冲突、人群聚集、人数异常,由智能行为分析系统做出智能预判并通知学校管理人员及时处置。 | 有智能行为分析系统的得5分,没有不得分。 | ||
联调联防 | 在校门口及必要公共场所安装一键报警装置,实现第一时间报警求助,并通过高清摄像头复核,及时了解警情,同时预留可联网到当地公安局的接口。 | 达标得4分,不达标不得分。 | ||
保障机制 | 组织领导 |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智慧校园建设与应用工作小组,制定《智慧校园建设与应用规划》并实施。 | 有相关方案的得2分,没有不得分。 | |
人员配置 | 学校成立专门的机构或部门负责智慧校园建设与应用工作,配备专职人员。每门学科明确教师负责推进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的融合创新应用工作。 | 有相关分工方案的得2分,没有不得分。 | ||
经费保障 | 学校要有专门经费保障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和重点项目建设,并保障教学资源更新和日常运维。 | 有经费保障的得4分,没有不得分。 | ||
制度建设 | 学校要建立网络安全管理制度,智慧校园建设与应用推进、管理和激励制度。 | 有相关制度的得2分,没有不得分。 |
注:综合评分在90分以上达毕节市中小学智慧校园建设与应用评估基本标准,可授牌“毕节市中小学智慧校园示范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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