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调整市级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模板)暨补助毕节市市直部门权责清单(2019版)的实施方案》(毕府办函〔2019〕28号)的安排,市科技局认真开展了市直部门权责清单(2019版)的梳理、调整和填报工作。根据《中共毕节市委办公室 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市科学技术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以下简称“三定方案”),机构改革后市科技局职责有较大调整,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权责调整情况
(一)调整转出的权责事项
1、根据“三定方案”,将毕节市防震减灾局(毕节市地震台)调整由市应急管理局管理。
对应《毕节市市直部门权责清单(2018年版)》,将第172、174、175、176、177、182、183、184、185、186、187、188、189、190项(共14项)权责转入市应急管理局。
2、根据“三定方案”,将市科技局的知识产权管理职责划入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对应《毕节市市直部门权责清单(2018年版)》,第173、178、179、180、181项(共5项)权责转入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二)调整转入的权责事项
根据“三定方案”,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及下属单位的外国专家管理职责划入市科技局。
对应《毕节市市直部门权责清单(2018年版)》,第254项(共1项)转入市科技局。
(三)考虑新增的权责事项
根据“三定方案”中市科技局的主要职责,考虑新增其他类4项权责。
二、机构改革后权责情况
《毕节市市直部门权责清单(2018年版)》中,市科技局权责共19项,该19项权责已转出;转入1项;新增4项,故市科技局2019年权责清单共5项。
2019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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