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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 | 河湖长制助力河湖保护治理

近年来,贵州省毕节市始终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贵州省有关决策部署,按照以“源”为先、以“域”为基、以“岸”为要、以“污”为重的工作要求,全面建立市、县、乡、村四级河湖长制。

落实“双总河长”“四大班子人员当河湖长”,独创“四单联办”模式(市级责任部门“下单”、县级河湖长办“接单”、县级相关责任部门“办单”、市河湖长办“督单”),有效推动河湖长制落地见效;设立市、县、乡、村四级河长共2765名,在市双总河湖长的带领下,各级河湖长履职尽责,成效明显。

2021年以来,毕节市完成水利普查范围内126条河流和1个湖泊的名录复核,划定363条河流管理边界,实现166条河流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成果上图,完成22条设市级河湖长河流“一河一策”方案(2024—2026)修编并印发实施;完成142条河湖健康评价,建立健康档案,完成率达100%;深入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累计排查整治“四乱”问题221个、复核整治碍洪图斑5892个,河湖“四乱”得到有效遏制。

毕节市河长办、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河长办先后被水利部评为先进集体,全市8人获水利部河湖长制先进个人、优秀河长表彰,市河长办连续三年获得全国“守护幸福河湖”大赛最佳人气奖、优秀奖;东风水库、六冲河、赤水河、偏岩河获评省级美丽幸福河湖称号,白甫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列入2025年度支持清单,获得中央及省级补助资金一亿元,黔西市河湖管理保护工作获国务院表彰奖励1000万元。全市河湖长制纵深推进,形成党政主治、跨省联治、部门合治、全民共治的河湖保护治理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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