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比选方案的规定,毕节市水务局2025年8月至2026年7月招标代理服务项目已于2025年7月25日8时30分在毕节市水务局开展比选,全程由毕节市水务局机关纪委监督,根据评标专家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如下。
一、报名及投标开标情况
根据《毕节市市级水利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方案》,毕节市水务局于2025年7月17日发布了毕节市水务局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机构的比选公告,截止报名时间共收到41家满足条件公司报名申请,在规定时间内37家公司递交了投标文件。2025年7月25日8时30分经投标人到场、毕节市水务局机关纪委监督当众拆封,参加开标的有36家公司(详见附件1)。
二、评审情况
(一)符合比选方案要求评审情况
评审小组对36家公司评审,31家公司通过评审,有5家公司不通过(详见附件2)。
(二)综合评审情况
经评审专家对31家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比选文件要求对其递交投标文件进行了独立评审,认真听取投标人阐述,根据评标标准评分、偏差扣分、汇总评分,最后得出投标人综合得分及排序(详见附件3)。
三、公示时间及相关事宜
公示期为2025年7月28日至2025年7月30日,在公示期内,对上述比选结果持有异议的可以向毕节市水务局(0857-8235100)反映。
重要提示: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毕节市水务局投诉(地址:七星关区贵毕大道3号,电话:0857-8235100)。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毕节市水务局
2025年7月28日
附件1:毕节市水务局比选招标代理服务比选报名、递交标书、开标名单.xlsx
附件2:毕节市水务局比选招标代理服务比选资格审查表.xlsx
附件3:毕节市水务局比选招标代理服务比选综合得分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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