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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县龙井沟水库工程石料场、弃渣场变更水土保持方案补充报告书审批公示


行政许可公示

毕水许告字(2025)13号

我局于2025年9月19日收到大方县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大方县龙井沟水库工程石料场、弃渣场变更水土保持方案补充报告书》行政审批申请材料,拟依法办理、批复。该项目位于大方县羊场镇穿岩村境内,项目总投资18590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第四十七条规定,现进行公示,公示期7日。如您认为该项目涉及您的重大利益,请于公示时间内向我局陈述申辩或申请听证;如公众对该项目的本行政许可事项有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以下方式告知。

联系电话(传真):0857-8330021

通讯地址:毕节市水务局行政审批窗口(毕节市文博路毕节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4号后室)



毕节市水务局

2025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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