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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水务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现就毕节市水务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2020年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建议报告如下:

一、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

(一)行政组织和行政程序法律制度完善一是精简规范行政权力。按照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调整市级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模板)暨编制毕节市市直部门权责清单(2019年版)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毕府办函〔201928号)要求,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情况,在2018权责清单的基础上,结合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划转情况,通过召集相关单位、科室召开会议,对市水务局的行政职权事项和责任事项进行全面梳理,认真编制了毕节市水务局2019版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经全面梳理,共有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99项,其中行政许可6项、行政处罚60项,行政强制16项、行政征收3项、行政检查7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奖励2项、其他行政职权3项。现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对外公布。二是推行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根据市政府办《关于编制公布全市政府部门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的通知》要求,我局严格对照发布2019年版权责清单目录,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行政职权运行步骤和环节对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步骤和环节,坚决予以取消进一步核对了申办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征收和其他行政权力等事项时所需材料,确保没有自行设定的证明材料。我局现有99项行政职权逐项编制了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报市政府办,已经放管服科初步审定三是完成行政权力事项“三级四同”工作。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深化“放管服”改革的意见》文件要求,行政权力事项实现“三级四同”,即省市县三级行政权力事项在名称、类型、依据编码要相统一,根据省水利厅工作安排,我市水务系统于今10月底全面完善了权力事项名称、权力类型、权力依据、并增加了子项权力名称。确保全市水务系统的权力事项统一规范。四是建立内部法制机构。我局原有政策法规科为附属科室,在局办公室加挂政策法规科牌子,无独立机构,无专职法制工作人员。2019年,根据机构和职能划转的有关情况,我局设置了独立的法制机构法规科,全面指导开展水务部门依法行政工作,安排专人负责。

(二)行政审批制度完善。一是切实转变职能。严格按照局三定方案要求,强化科室建设、优化科室职能、提高科室能效。把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建设、工作职责责任制落实、依法行政工作推进作为必备的考核内容,科室严格按规定要求做好相关工作,极大地推进了内设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的制度化、规范化、法定化。是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积极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我局行政审批事项初步实现网上受理,让办事群众、企业“少跑腿”,最多跑一次腿是严格实行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规范化进入实体政务大厅。认真对照政务服务中心全覆盖、全联通、全方位、全天候、全过程五全服务理念和要求,切实提供让服务对象看得见、摸得着的行业管理服务和政务管理服务。四是制定完善审批制度。为进一步规范毕节市水务局行政审批事项办理工作提高行政审批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制定了《毕节市水务局水务项目技术评审工作管理制度(试行)》、《毕节市水务局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暂行规定(试行)》等规章制度,建立了毕节市水务局行政审批事项技术评审专家库。

政府依法决策机制健全

重大行政决策依法依规一是完善出台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局实际,印发了毕节市水务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局重大行政决策的内容范围、决策原则、执行机构及职责分工、提出程序、制定程序、咨询论证、公众参与、评论审查、讨论确定、执行监督等作了全面细致的规定,确保我局作出的重大行政决定经过合法性和合理性审查二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制度和合法性审查制度。2019,全局共组织召开局务会、局党组会议24余次,集体研究各类事项近70余项。针对重大改革方案、重要政策措施实行一事一议,涉及的规范性文件严格履行制定和审查程序,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的制定和执行更加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三是探索建立民意调查制度。针对响面广、涉及行业服务对象和社会民众切身利益在制定过程中特别注重广集民智,以发放征求意见书、问卷调查、组织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等形式,多方征求市直相关部门、基层政府部门,共同商讨推进行业重大改革发展工作。

)深入推进法律顾问制度。一是落实法律顾问工作制度。早在2016年,我局就与贵州本芳律师事务所签订了常年法律顾问合同,聘请了3名专业法律担任我局法律顾问,建立了以政策法规科人员为主体、受聘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制度。二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咨询论证和审核把关中的作用。先后组织法律顾问对毕节市水利局车队加油站国有资产处置、水资源费征收、大方县普底乡鹏程煤矿非法取水案件查处、毕节恒盛钢结构有限责任公司拒不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案件查处、《毕节市小型水利工程建后管护办法》等进行合法性审查,共提出书面意见书9份。

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规范一是严格制发、代拟规范性文件。今年我局代市政府起草规范性文件2均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规范,没有违法违规设定许可、处罚、强制等事项,没有减损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也没有发生因规范性文件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没有行政规范性文件被错情通报。是定期清理、实行动态化管理。完成2011-2019年期间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共清理出代市政府起草的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8件,建议废止1件,并向市政府报送清理情况及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有序推进

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依法界定一是严格执法人员资格动态管理。加强执法证管理及时组织开展换证申领和新证申办工作,机关所有人按要求参加了网络学习和考核。同时,全面梳理机关及局属单位执法人员持证情况,经清理,我局现有执法人员99人,全部为在册在编职工,无工勤人员、合同工和临时工持证情况。今年将新增执法人员51人。二是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平时考核制度。将考核结果作为执法人员职务级别调整、交流轮岗、教育培训、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三是严格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未经执法资格培训并考试合格的,一律不得从事执法活动。

综合改革执法有序推进一是建立健全《执法案件目标管理制度》、《毕节市水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毕节市水行政执法识别服装和标志管理暂行办法》、《毕节市水务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毕节市水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制度》与毕节市人民检察院建立了包含联络员制度在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衔接机制》、《民生资金保护专项工作衔接机制》等工作机制。积极开展水行政专项执法检查,开展了河湖专项执法检查、毕节市深化水土保持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河湖专项联合执法检查、水资源专项执法检查等重大执法检查联合市水保办、畜牧水产局、地方海事局、公安局、环境保护局、水库和生态移民局组织开展严厉打击水事违法行为的专项执法行动。

行政执法严格规范文明公正

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加大积极开展水行政专项执法检查,开展了河湖专项执法检查、毕节市深化水土保持专项执法检查专项执法行动。根据2019530省水利厅河湖违法陈年积案“清零”行动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相关要求及《贵州省河湖违法陈年积案“清零”行动实施方案》,我局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毕节市河湖违法陈年积案“清零”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各县(区)要求各县(区)就如何打赢河湖执法三年攻坚战,巩固和拓展河湖执法成果,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确保“清零”行动扎实有效开展全市立案查处河湖陈年积案14件,现已结案10市级7非法取水企业进行立案查处罚款共计33万元,督促10企业在规定时限补办相关手续。

行政执法行为规范一是全面推行“三项制度”。根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局建立了《毕节市水务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制度》、《毕节市水务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毕节市水务局行政处罚全过程记录规则》、《毕节市水务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毕节市水务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制度,对行政执法的过程记录方式、记录时限、文字记录的格式、结果运用、资料存储年限、资料使用、记录设备使用、事前公开内容、事中公示内容、事后公开内容、公开方式、载体以及行政处罚全过程记录规则进行规范,切实做到依法行政,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是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我局与毕节市人民检察院建立了包含联络员制度在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衔接机制》、《民生资金保护专项工作衔接机制》。

(十一)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依法规范。对我局权责清单中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进行全面梳理,对原有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进行规范和调整。对清单中涉及到自由裁量权的事项内容进行量化、细化,对法律、法规和规章中规定的违法行为的种类、情节、性质和社会危害程度,以及从轻、减轻、从重处罚等情形进行细化。并将规范后的水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经审定后向社会公布。

(十二)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一是认真履行行政复议职责。近年来无行政复议案件。二是认真履行行政应诉职责。落实行政应诉相关文件要求,建立局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落实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实施意见》。近年来无行政诉讼案件。

、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方面开展了一些工作,但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与目标相比,还存在着较大差异,主要表现在:一是毕节市水行政执法力量薄弱,毕节市水务局原有执法队伍毕节市水政监察支队在机构改革期间已被撤销,执法职能划转到毕节市水务局机关,专职执法人员严重不足,日常巡查和立案查处无法开展。大部分县区执法队伍虽然升格为副科级事业单位,核定编制也增加了,但是行政执法工作在水行政主管部门中占得比重较小,执法工作仍然得不到重视,执法人员不仅少,还多为老弱病残;二是学习、宣传还不够深;三是行政执法水平有待提高,一些干部职工法律知识不全面,贯彻落实责任制不彻底。四是法治建设专业力量与繁重的工作任务相比仍显薄弱,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的工作要求;五是水务机制创新有待加强,如何在依法行政的前提下创新水务管理,仍需不断探索。

下一步,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精神,认真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充分认识做好依法行政工作、创建法治政府示范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做好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二是将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列入全局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全局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健全工作责任制度,完善领导机制,定岗定责,确保按时序、高质量完成水务建设工程。三是实施法治建设工作过程中,要明确工作抓手,广泛宣传,把水务系统干部职工发动起来,在执法中普法,普法中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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