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毕节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做好《办法》贯彻实施工作,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的背景和依据
制定节约用水管理办法是促进毕节市节约用水,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措施。2019年4月,国家发展改革委 水利部印发《国家节水行动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19〕695号)。2020年,贵州省出台《贵州省节约用水条例》。2024年3月,国家出台《节约用水条例》。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深入实施国家、省节水行动,加强毕节市节约用水管理,根据有关法规,结合工作实际,我市制定了《办法》,并印发实施。
二、基本内容
《办法》共六个章节二十六条。主要包括“总则、计划用水管理、节约用水管理、节约用水措施、监督管理、附则”六个部分内容。
三、主要内容解读
1.明确了《办法》依据和适用范围。完善和明确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职责,要求有关部门通过重要时间节点积极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加强节水宣传教育,增强全民节水意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节水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和奖励。
2.明确了计划用水管理的工作重点。对用水单位的年度用水作出了相关规定,明确用水计划申报、下达和调整要求。规定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严格按照市级确定的年度用水计划组织实施,实现辖区内水资源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
3.明确了重点行业领域的节水措施。强调农业节水、公共机构节水、城镇节水等措施,大力支持农业农村部门发展节水型农业,水行政主管部门推进灌区节水灌溉,鼓励倡导再生水利用、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
4.强调了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权。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规定,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对用水单位节水用水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用水单位用水行为,增强水资源节约保护意识,切实推动全社会节约用水。
文件原文链接:
https://www.bijie.gov.cn/bm/bjsmwr/zwgk/zcwjjjd/202408/t20240815_853901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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