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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民政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 (2025年第8号)


毕节市建工机械职业技术培训学校:

经调查,你单位未按规定参加2021、2022年度检查工作,涉嫌违反《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十条的规定,本机关拟对你单位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因无法与你单位法定代表人取得联系且实地到登记地址核实后不能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现依法公告送达。你单位应当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我局领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如你单位对上述行政处罚意见有异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四条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可于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提出陈述、申辩及要求听证,逾期视为放弃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权利。

特此公告。

本机关地址:七星关区洪山街道洪山路61号

邮政编码: 551700    

    联系电话: 8223766                                        

毕节市民政局  

2025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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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857-8222057、0857-8638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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