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晓玲
同志
领导职务:
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工作,负责组织人事、法治建设、干部教育培训、慈善和社会工作、社会事务中的“殡葬改革”工作、广州市民政局对口帮扶毕节民政事业发展等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意识形态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分管人事教育法规科、慈善和社会工作科、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市精神病院;与赵鹏同志共同分管社会事务科。联系织金县民政工作。
杨晓玲,女,汉族,1978年3月出生,籍贯贵州赫章,1998年10月参加工作,2000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全日制中专学历,民政部重庆民政学校民政管理专业,在职教育本科学历,贵州省委党校法律专业。
简历:
1996.09--1998.07 民政部重庆民政学校民政管理专业学习;
1998.07--1998.10 待业;
1998.10--2001.10 贵州省赫章县古基乡政府工作员;
2001.10--2002.07 贵州省赫章县哲庄乡工作人员;
2002.07--2002.11 贵州省赫章县哲庄乡妇联主席;
2002.11--2004.04 贵州省赫章县哲庄乡政府乡长助理<副科级>、妇联主席;
2004.04--2006.07 贵州省赫章县哲庄政府副乡长、妇联主席;
2006.07--2006.09 贵州省赫章县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科级干部;
2006.09--2007.10 贵州省赫章县纪委副科级纪检员;
2007.10--2009.07 贵州省赫章县纪委干部室主任;
2009.07--2014.08 贵州省赫章县纪委常委、办公室主任;
2014.08--2014.09 贵州省赫章县纪委常委;
2014.09--2015.10 贵州省赫章县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
2015.10--2016.12 贵州省赫章县县委办公室副主任;
2016.12--2017.09 贵州省赫章县县委办公室副主任、赫章县委政策研究室主任;
2017.09--2021.07 贵州省赫章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2021.07--2021.08 贵州省毕节市民政局党组成员;
2021.08-- 贵州省毕节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