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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民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及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现公布毕节市民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211日至20221231日。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毕节市民政局联系(地址:毕节市七星关区洪山路61号,邮编:551700,电话:0857-8225700)

 一、总体情况

(一) 主动公开。继续发挥政务公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作用,始终围绕民政工作,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社会救助、未成年人保护、社会事务、基政政权和社区建设、养老服务、慈善和社会工作、区划地名、社会组织管理、规划财务等信息公开工作。依托市政府网站民政频道、微信公众号“毕节民政”及官方微博“毕节民政动态”,全年共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009条,其中,民政频道发布信息357条,微信公众号“毕节民政”发布信息437条,官方微博“毕节民政动态”215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2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件,均按照《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定》进行办理。2022年全年共办结申请8件,无接续办理件和转续办理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民政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进一步强化领导,按上级有关要求安排年度政府信息公开重点任务,持续推进工作落实。认真履行审查拟公开信息、维护和更新主动公开信息等职责。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现运用市政府网站民政频道、微信公众号“毕节民政”及官方微博“毕节民政动态”作为政府信息发布渠道。2022年结合工作实际,对市政府网站民政频道栏目设置进行了优化,不断充实更新发布内容,使公开更全面、更完善。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保障。成立分管政务公开工作的党组成员为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门机构具体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增强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公开意识、服务意识。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年终目标考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0

0

0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

0

0

0

0

0

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8

0

0

0

0

0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部分科室主动公开意识有待加强,存在“提醒公开”等情况。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还需进一步加强。

改进情况及下步措施: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制度、知识的学习,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民政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节市民政局

2023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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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857-8638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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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行政办公中心E栋215室)
邮箱:bjxs55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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