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登录个人中心
  • |
  • 无障碍
  • |
  • 繁体
  • |
  • 加入收藏
  • |
  • 关怀版
毕节市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布毕节市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毕节市民政局联系(地址:毕节市七星关区洪山路61号,邮编:551700,电话:0857-82257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毕节市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制度、加强监督整改等措施,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一)主动公开。毕节市民政局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聚焦拓宽公开渠道、规范公开流程、提升公开实效等方面,着眼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深化政务公开,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依托市政府网站民政频道、微信公众号“毕节民政”及官方微博“毕节民政动态”,全年共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562条,其中,民政频道发布信息510条,微信公众号“毕节民政”发布信息817条,官方微博“毕节民政动态”235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3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按照《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定》进行办理。2023年全年共办结申请1件,无接续办理件和转续办理件,未收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民政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进一步强化领导,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对发布信息进行严格步骤审核,确保信息无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构建“两微一频道”政务新媒体矩阵,实现政府网站民政频道、微信、微博的信息发布同根同源,整合县区民政微信公众号,扩大信息的覆盖面,提升公开的时效,发布毕节民政好声音。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保障。按照评估指标,对标对表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积极参加市政务公开工作专题培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6

0

1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毕节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是依然存在短板,主要表现在信息主动公开不够及时、解读形式不丰富。下一步,毕节市民政局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优化栏目设置,丰富政策解读形式,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无需要报告的事项。

毕节市民政局

20241月2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主办: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857-8638410
(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及政务公开相关事宜)

地址:毕节市七星关区碧阳大道518号
(毕节市行政办公中心E栋215室)
邮箱:bjxs555@163.com

黔ICP备05002319号 贵公网安备52050202001021号 网站标识码: 5205000011

版权所有: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中文域名: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Microsoft Edge、Chrome、
Firefox、360极速版等主流浏览器浏览本网站,如果您
使用的是双核浏览器,请切换至极速模式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