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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毕节市民政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毕 节  市  民  政  局


毕节市民政局

关于印发《毕节市民政局2020年政务公开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现将《毕节市民政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毕节市民政局

                                                                  202064




毕节市民政局

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黔府办函〔202023号)和《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毕府办函〔202030)要求,市民政局将积极推进民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强民政政策解读回应,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咨询、响应、反馈工作机制,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公开时效,增强民政工作透明度,建设法治、透明、廉洁民政。根据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也是攻坚克难拼搏之年。政务公开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优化公开平台、增强公开实效,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让公开成为常态、透明成为自觉,加强法治民政、创新民政、廉洁民政和服务型民政建设,全力助推我市按时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

二、主要任务

(一)聚焦中心工作加大公开力度

1.围绕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推进公开。推进特殊困难群众民政兜底保障政策等工作情况和政策落实情况公开,以公开促进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有关各业务科室要根据工作实际,结合打赢脱贫攻坚战要求,认真梳理,及时向信息中心提供重点领域主动公开信息,在市政府网站民政频道公开。(责任科室:党委办、救助科)

2.围绕增进民生福祉推进公开。按要求规范及时发布婚姻登记、殡葬服务、慈善募捐、残疾人两项补贴、民政救助等信息,及时公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救助政策、救助标准、救助对象情况。(责任科室:社会事务科、慈善和社工科、救助科)

3.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公开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根据法律、法规修订情况,适时调整权责清单并进行公开。清理规范省级层面规定的目录、备案、认证等管理措施,依法依规取消变相审批,分类编制公共事项清单,明确办理规则和流程。创新监管理念和方式,及时全面公开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抽查情况、查处结果等信息,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深入推进政府服务“全省通办、一次办成改革”,全面梳理公开“全省通办”事项清单,统一规范申请材料、审查要点、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等要素,确保20207月实现“全省通办”事项异地收件、远程受理,年底实现异地受理、远程办理。(责任科室:人事教育法规科、民间组织管理科、社会事务科、养老服务科)

(二)加快推进政务公开标准规范建设

1.抓好政务公开标准规范的修订和编制。7月底前,在省级标准规范清单基础上,重新修订和编制本单位的标准规范清单,确保公开事项、内容、时间、对象、平台等要素有效衔接,形成一套完整的标准规范体系。(责任科室: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2.抓好政务公开制度体系建设。由信息中心牵头,相关科室配合,按照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要求,系统梳理和优化政务公开工作流程,进一步建立完善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政民互动、政务新媒体管理、政务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内容保障、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直属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监督考核、公开事项目录规范动态管理等相关制度规范,让制度规范覆盖行政权力行使全过程,政务服务全流程。(责任科室: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3.抓好直属单位办事服务信息的标准化公开。9月底前,各直属单位,都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和《贵州省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指导意见》(黔府办发〔201444)要求,参照《贵州省政务公开标准规范(试行)》,梳理编制本单位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依法依规、及时全面公开相关信息。各直属单位业务指导科室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指导各直属单位建立标准规范清单,健全完善公开制度,不断提升公开水平。我局将在市政府网站民政频道开设专门栏目,集中公开直属单位单位办事服务信息,方便公众获取。(责任科室:各有关科室、直属各单位)

(三)优化完善政务公开平台。

1.加强政府网站民政频道政务公开平台建设。9月底前,按照最新修订的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对政府网站民政频道发布的信息进行适当分类,调整优化栏目设置,确保纳入标准规范清单中的事项有相应栏目进行公示。(责任科室:信息中心)

2.提升政务新媒体建设运维水平。加强政务新媒体日常运维管理,提升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准确性和贴近性。优化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办事服务功能,持续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提升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办事服务的水平。(责任科室:信息中心)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工作责任落实。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是政务公开工作的主体,要严格按照《毕节市民政局2020年政务公开责任分解》(见附件)任务,认真履行职能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在本方案印发后20个工作日内,同步建立本科室、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台账,分解细化公开事项、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和公开范围,进一步落细落小具体公开内容,抓好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强化教育培训。要以问题为导向,针对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短板”,有针对性地开展业务培训,每年至少开展1次政务公开专题培训,进一步强化相关负责人的公开意识,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三)强化跟踪落实。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要对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等2016年以来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相关政策文件开展“回头看”,对相关政策文件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自查,及时补漏。省政府办公厅从二季度起,采取专项督查与综合评估相结合的方式,对相关工作落实情况进行通报,市政府办公室将把通报结果纳入2020年政务公开年度考核指标体系。


附件:毕节市民政局2020年政务公开责任分解








附件


毕节市民政局2020年政务公开责任分解


    一、政务公开重点工作

    (一)按照要求制定、发布、报送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政务公开年度报告。(责任单位:信息中心、直属各单位)

(二)做好政务公开抽查评估、网上巡查、专项督查迎检工作,确保工作规范到位。(责任单位:信息中心、涉及有关科室、直属各单位)

(三)按要求报送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督查材料。(责任单位:信息中心、涉及有关科室、直属各单位)

二、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一)按要求对局政务公开标准规范体系进行修订,建立具有操作性的公开事项标准清单或目录。(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二)按要求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体系和工作流程。(责任单位:信息中心、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三)按应公开、尽公开要求,对照局政务公开标准规范体系全面公开相关信息。(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四)根据局公开事项标准清单或目录,对公开平台的信息进行适当分类,便于公众获取所需信息。(责任单位:信息中心、涉及有关科室、直属各单位)

三、政务新媒体建设

(一)加强政府网站民政频道及政务新媒体平台管理,强化稿件审核把关,杜绝重大失误或差错(出现严重表述错误、泄露国家秘密、发布或链接反动、暴力、色情等内容)引发重大政务舆情。(责任单位:信息中心、涉及有关科室、直属各单位)

(二)政务新媒体实行专门机构和人员管理,健全管理制度,及时更新公开信息。(责任单位:信息中心)

四、依申请公开办理

(一)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做好回复及时、答复理由充分,避免引发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被依法纠错或者引发重大舆情。(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二)确保依申请公开渠道畅通、答复规范。(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五、新闻信息和政务舆情回应

(一)围绕2020年全局重点工作,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微博)、召开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等方式,主动向社会各界介绍发布相关工作信息。(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二)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切实做到新出台的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及时发布。在本单位重要政策出台、重点工作推进、重大事件发生时,履行好信息发布、权威定调、自觉把关等职责,带头解读政策,准确发布信息,有效引导社会预期。(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三)对出台的重要改革措施和涉及公众切身利益、容易引发社会公众关注的政策文件,要认真做好舆情风险评估研判,制定应对处置预案。因政策文件出台引发的舆情,相关牵头起草单位(科室)应积极组织回应。对脱贫攻坚、养老服务等社会热点,以及群众办事的痛点堵点,要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回应,及时释疑解惑。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政务舆情回应,涉事责任部门要切实履行第一回应主体的职责。要将重大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和舆情回应统筹考虑、同步推进,主动与宣传、网信等部门联络沟通,完善重大政务舆情信息共享、协同联动、快速反应机制。(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四)上级转办的政务舆情,及时办理,按要求向上级反馈相关信息。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六、政务公开评估

(一)严格按照评估细则抓好相关工作,确保评分达标。(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二)修改完善机构信息公开。对单位基本信息、法定职责、领导简历、内设机构、下属单位等机构相关信息进一步修改完善。(责任单位:人事教育法规科、办公室、信息中心)

(三)加强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完成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抽查情况、查处结果等公开工作。(责任单位:人事教育法规科、民间组织管理科、社会事务科、养老服务科)

(四)加强政策文件公开。重点做好重大决策预公开、行业部门文件公开、政策解读和规范性文件清理等。

1.落实重大决策预公开。重大决策或政策文件要有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公告、决策或文件草案、决策背景或起草说明、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及不予采纳的理由等内容的公开。(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2.完善行业部门文件公开,并做好政策解读。对局印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解读,重点对文件起草背景、起草过程、拟重点解决的问题等进行解读,做到应解读尽解读。(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3.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及时开展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已修改、废止、实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要及时梳理,并对外公布。(责任单位:人事教育法规科、涉及有关科室、直属各单位)

()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根据《贵州省政务公开标准规范(试行)》明确的相关要求,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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