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海湖新区财政局、社事局,毕节市民宗局、毕节市民族中学:
根据《省财政厅 省民宗委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民族工作经费通知》(黔财农〔2020〕105号),现将2020年省级民族工作经费31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表),请列入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012304民族工作专项”。此项资金系一次性补助,用于支持各地更好地开展民族工作,帮助各级民宗部门做好“双培”行动计划、民族文化进校园、城市民族工作、民族团结创建活动等工作。请尽快将资金落实到项目,专款专用,确保经费使用效益。
毕节市财政局 毕节市民宗局
2020年6月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