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里杜鹃管理区财政局、民宗局:
根据省财政厅、省民宗委《关于下达2019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的通知》(黔财农〔2019〕75号),现将2019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20万元下达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项资金系一次性补助,收入列2019年“1100231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019年“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科目。
二、按照中央和省有关规定,积极做好资金与项目衔接工作,切实加强资金监督管理。并根据财政部、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的有关要求,在确保财政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加快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拨付进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及时将资金及项目信息录入“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并将项目安排情况于2019年10月25日前报市民宗局计经科汇总上报省民宗委备案。
三、要完善资金使用及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的建设,加强项目论证,加快项目实施和验收,下大力气解决各种原因造成的资金闲置和损失浪费问题。改进资金使用方式,强化项目精准带贫减贫机制和风险防控措施,及时纠正简单发钱发物或以资产收益扶贫为名追求短期分红的做法。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及时盘活清理结转结余资金。
四、强化监管,完善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制度,市级、县级扶贫资金分配一律公开,乡村级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情况一律公告公示,引导贫困群众参与扶贫项目决策、管理和监督,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五、按照《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修订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指导意见的通知》(毕府发〔2018〕18号)的有关规定,比照贫困县执行,该资金纳入统筹整合使用范围,由区级统筹整合使用,并按照区级制定的整合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管理使用。
毕节市财政局 毕节市民宗局
2019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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