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市民宗发〔2018〕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17年政府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黔府办发〔2017〕13号)和《毕节市政府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提示》要求,现将市民宗委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7年以来,市民宗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贵州省2017年政府公开工作要点》和《中共毕节市委办公室 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府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立足部门职能,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加强监督检查,积极稳步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
(一)强化组织领导。调整和充实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委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有关科室(队)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委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明确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公开信息,确保全委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及时,为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夯实工作基础,不断深化公开内容,全面提升公开水平。
(二)健全公开制度。根据市委、市政府相关要求,制定《毕节市民宗委信息公开指南》《毕节市民宗委常规性政府信息公开正面清单目录》《毕节市民宗委政府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明确公开重点,等文件,促进政府公开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据可查。明确信息公开的属性、公开方式、公开时间,规范公开的程序及时限。
(三)加强培训力度。举办毕节市民宗委2017年省电子政府网运用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会,对政府信息公开、省电子政府网公文处理、事务办理系统操作流程、省电子政府网门户网站系统的应用等进行培训。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通过网站主动公开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部门动态、财政信息、部门文件、办事指南等政府信息数369条,政策解读稿件发布6篇,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结果6件。在单位内部,积极采用政务、党务、财务公开栏和展板公布相关信息100多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7年度,市民宗委未收到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度,市民宗委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
2017年,市民宗委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有待进一步扩大完善。针对这些问题,下一步市民宗委将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等的学习力度,对照条例,认真梳理我委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查漏补缺,编制更加科学规范的公开目录。二是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在深化完善和巩固提高上下功夫,加大“真公开”的力度,按照有关规定,对我委的相关行政事项进一步公开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结果,并在工作质量、态度、时效等方面作出承诺,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三是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加大督办力度,建立信息公开工作评价体系,逐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规范化、常态化方向迈进。
毕节市民宗委
2018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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