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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毕节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21月1日至2022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毕节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毕节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联系(地址:贵州省毕节市行政办公中心A栋,邮编:551700,电话:0857—8223178 )。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根据《条例》要求,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以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号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2,在门户网站及时转载和发布各类信息187、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896条、在微博转发各类信息244条

(二)依申请公开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的办理要求,及时、按规定对收到的1件依申请公开信息进行办理,办结结果未收到申请人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根据《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制度》等规定,对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号发布的信息,需进行保密审查和“三审三校”,确保做到“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定期不定期对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号发布的信息进行排查,确保信息发布的真实性、时效性

(四)平台建设不断加大对单位门户网站、“毕节市民族宗教”微信公众号和微博号的运行、维护力度,及时发布和转发中央、省、市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有关决策部署、单位动态、疫情防控政策、民族宗教政策法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等内容,不断增强信息公开实效。

(五)监督保障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不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明确由办公室统筹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科室据职及时提供职责范围应主动公开的有关内容,并在规定时限内进行公布;按照“依申请公开渠道100%畅通、100%按时回复、100%程序合法”的要求,按时、按规定办理依申请公开有关事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较为单一,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丰富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还需进一步加强。三是政务新媒体的运行和维护力度还需进一步提升。

(二)下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抓好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结合工作实际,不断优化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设置,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完善主动公开内容,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和内容。二是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及时按规定公开政府信息,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三是进一步抓好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和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和微博的运行、维护技术培训,不断提升信息撰写能力和系统运维能力;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三审三校”等各项制度,细化工作措施、明晰工作职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运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毕节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3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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