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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布毕节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31月1日至202312月31日。如需咨询其他事项,请与毕节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联系(地址:贵州省毕节市行政办公中心A栋,邮编:551700,电话:0857—8223178)。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毕节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持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一)主动公开方面毕节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不断拓宽公开渠道、规范公开流程、提升公开实效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号作为政府信息公开主要渠道,2023年共公开政府信息1028条,其中:门户网站158条、微信601条、微博269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3年,毕节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2件,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的有关要求和流程,及时进行办理,已全部按规定答复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对公开的信息实行保密审查和“三审三校”,严把政府信息公开政治关、政策关,确保信息发布的真实性、时效性;明确由办公室牵头、机关各科室配合,合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平台建设方面不断加大对单位门户网站、“毕节市民族宗教”微信公众号和微博号的运行、维护力度,及时转发中央、省、市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有关决策部署,及时发布单位动态、民族宗教政策法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等内容,不断增强信息公开实效。

(五)监督保障方面根据人员变化,及时调整分管领导和充实具体负责的人员,强化组织保障;按要求选派相关人员参加市政府组织的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会,不断提升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较为单一、时效性和及时性还需进一步加强。

(二)下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政策的学习力度,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二是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及时公开政府信息,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及时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结。三是进一步做好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和微博的运行保障力度,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三审三校”等各项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规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毕节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4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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